香港明报收邮包炸弹一人受伤

香港明报星期一收到一件邮包炸弹,并发生轻微爆炸,拆件的明报职员受轻伤。这是香港首次有媒体收到炸弹恐吓。明报和香港记者协会发表声明,要求警方尽快破案,以维护香港的新闻自由环境。下面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石山的报道。

爆炸发生在星期一下午两点五十分。明报编辑部人员受到专人传递的礼物包裹和一束鲜花,并附带有一封恐吓信件。信件声称不满该报十月中旬“所做的好事”,要求明报将三千万港币存入公益金户口,并在报纸上公开刊登收据,否则后果自负。

收到包裹的女秘书不以为意,在拆开礼物小盒的时候突然发生了爆炸,该名秘书被烟火烧伤了下巴,另一名秘书吸入浓烟感到不适,也被送往医院检查。香港警方随后赶到现场,对事件进行了详细调查,但未作任何案情公布。

一般估计,可能是有人对明报的有关报道不满,故邮寄炸弹进行恐吓。明报总编辑张键波表示,目前报社仍然不清楚送邮包炸弹者所说的是哪一件新闻,之前也并没有受到恐吓。

“我自己个人和我自己的家人,在过去很长的时间内,没有受到过任何恐吓。至于我们的其他同事,据我现在所知道的情况,应该也没有收过。”

张键波表示,这一事件是对香港新闻自由的挑战,香港社会不会容忍。

“这样一种违法的行为,是对我们这一行业很大的威胁,尤其它并不是一个玩笑,而是一个真正的爆炸拼。假如我们因为新闻工作得罪了一些人,导致这样得事情发生,我觉得,这些人是绝对不容于这个社会的。”

香港记者协会星期一也发表声明,要求香港警方重视这起香港历史上首次针对媒体的邮包炸弹案件,尽快破案。香港记者协会副主席谭自强对自由亚洲电台说,案件如果拖延下去,将对香港的新闻自由环境造成严重影响。(录音)

谭自强介绍说,香港以往发生过多起针对新闻媒体的恐吓事件,但多是邮寄小刀或者子弹等,这次邮寄炸弹并发生爆炸,以前从未发生过。

香港以往也曾发生过新闻媒体从业人员受到袭击的案件。六十年代中期,香港商业电台著名主持人林彬,因为批评左派暴力行为,被人放火烧死,行凶者后被判刑。而现任香港立法会议员,同样是商业电台著名主持郑经翰,1998年被暴徒挥刀砍伤,案件至今未破。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石山的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