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 中国法院不受理未达成补偿安置协议的拆迁纠纷

据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新做出的司法解释,从8月10号开始,被拆迁人,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之间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就补偿安置争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法院不予受理,法院将告知当事人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裁决。

这种司法解释意味着什么?自由亚洲电台记者安培邀请北京反对强制拆迁的维权人士关增礼先生和现在美国纽约的法律专家叶宁律师就此进行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