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8月以来对国有企业产权转让进行清查;清查工作发现的问题包括:国资委出资人权益不到位,分权设置导致对地方制约乏力等等。下面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杨家岱的采访报道。
中国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研究中心副主任李保民表示,对国有企业产权转让的清查,集中在清产核资、界定产权等方面。
北京理工大学经济研究室教授胡星斗表示,国有企业产权转让中的问题,还包括与“出资人权益不到位”有联带关系的“所有者缺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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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教授说,管理者即代理人对保护出资者利益负有道德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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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企业分权设置导致对地方制约乏力”的问题,胡星斗是这么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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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研究中心副主任李保民表示, 国有企业产权转让是否成功的衡量标准之一是是否有利于国有资产的合理流动。对此胡星斗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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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芝加哥大学政治经济学学者杨大力说,国有资产的改制过程必须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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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教授说,中国国有资产流失现象相当严重。
这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杨家岱的采访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