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树庆案数十名证人对判决提出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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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网上作家陈树庆日前被当局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刑四年之后,数十名被法院称之为“证人”的人士在网上联合发表公开声明,表示他们只是被传讯做笔录,并非证明陈树庆有罪。他们更提出质疑,如果是证人应该要出庭做证,何以他们连申请出庭旁听都受到当局的严格禁止。 以下是自由亚洲电台驻香港特约记者心语的采访报导

浙江异议作家,民主党成员陈树庆上星期四被杭州中级人民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刑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法院的刑事判决书上写着:杭州市公安局根据搜查笔录、现场勘查笔录、照片、扣押物品、上网记录,网上信息查证情况,及证人王荣清等14名证人的证言,鉴定结论。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陈树庆的行为已构成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提请法院依法惩处。

然而,该份判决书所提到的所谓证人王荣清等于星期二在大陆六四天网上发表一份公开声明,表示在这份指鹿为马的判决书中,当局不仅对陈树庆苛以重刑,还用栽赃诬陷的办法,对陈树庆的朋友进行抹黑,称王荣清、王富华、高海兵、任伟仁、杨建民、来金彪、吕耿松、戚惠民、王东海、单称峰、池建伟为控方"证人"。星期三,本台记者致电王荣清,他表示:“这种事情已经发生太多次了,民运人士被判刑的话都会有他的朋友做控方证人,我们是为了他无罪才去做笔录的,怎就变成了控方证人?”

王荣清表示,如果他们是控方证人,应该要出庭做证:“我们既然做为控方证人,就有权利旁听,但我们不但不能旁听,因为我们想要旁听,还去了派出所在里面待一天待两天,因为不让我们旁听,所以我们这证人是愈做愈窝囊。”

该份公开声明说,在中共司法机关那里,只要被传讯做了笔录,就成了控方的"证人"。在严正学、许万平、杨天水等人的案件中,都可以看到许多中共司法机关强加的"证人"。这种做法是不能接受的。因为接受传讯,是为了证明陈树庆、池建伟等无罪,而不是"证明"他们有罪。判决书为什么不提证明他们无罪?也被当局传讯的杨建民说:“我们并没有给他们做证,他们问的问题也是很简单的问题,认不认识他(陈树庆)呀?他的文章有没有看过呀?就把我们回答的当成好像是犯罪的一种证据似的,他们再这样搞的话,我们不会再和他们合作的。”

杭州异议人士吕耿松也说,他们是被告证人,不是控方证人:“判决书上写我们是控方证人,我们都很气愤,这是一种侮辱,我们做了笔录就说我们是控方证人而不是被告证人。”吕耿松表示,在之后的传讯当中,他们将会行使我们的沉默权,拒不回答任何问题,或拒绝在笔录上签字。

陈树庆的辩护律师李建强表示:“他这十四名控方证人的证词,检察官根本就没有出示,他没有向法庭移交,所以他们究竟是怎么写的,写了些什么东西我们根本就不知道。当局经常都是随便地找几个人,然后就在判决书上把你列入控方证人。”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驻香港特约记者心语的采访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