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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一年一度的全国人大和政协会议正在北京召开。有人大代表建议,由警察取代城管对,管理城市的市场、市容秩序等。下面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石山的报道。
来自深圳的全国人大代表张余庆提出建议,设立专门管理城市秩序的警察队伍,比照目前交通、森林和消防等方面的管理方式,对城市市容秩序进行管理。据广州《羊城晚报》的报道,张余庆建议,把目前城管队“改编”为公安警察,使城市管理成为一个警察部门。
他认为,目前中国没有法律或者行政法规规范对城管执法的主体资格,对自然人的违法行为,除了罚款和没收个人财物之外,没有其它有效执法手段,而民众对城管人员的执法争议也很大。
四川成都天网人权事务中心负责人黄琦认为,由公安警察进行城市管理执法,确实可以解决目前城管人员执法不规范的问题。
"这个建议对促进中国人权还是有一定的意义。因为现在既有城管,又有公安部门,城关相对来说还是没有公安受到的社会监督大,其管理也没有公安部门严格。尽管中国公安本来就有很多缺点,如果归于一个部门管理,公安部门的制度更为严格。所以我们相信情况要好得多。最终可以促进城市管理工作。"
深圳的人大代表张余庆认为,应该修改《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扩大处罚条例的适用范围,授权城管警察对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和破坏市场秩序的行为,对无证医疗诊所、私宰生猪、无证经营和生产伪劣产品等行为,城管警察可以依法拘捕违法者。 不过,广西的律师杨在新认为,城市管理和治安管理是两个不同性质的事,许多城市存在的问题,如违章建筑,无证摊贩等问题,多属于违规行为,大部分是民事纠纷,即使是公安警察,也不有关随便使用暴力执法。
"公安行使侦察权、行政、刑事拘留权、治安维护权,但城市管理就不是公安可以管理的范围。国家机关和各级职能部门分得很清楚,城市管理是一个很复杂的东西,是人民内部的矛盾、还有很多老百姓的切身利益的问题,如果把它当成严重的违法事件处理好像感觉不对。"
杨律师认为,设立城管警察涉及一系列的法规修改,在没有强大监督机制的情况下,警权扩大只能使民众的人权受到更多侵害。四川天网的黄琦也认为,虽然警察取代城管可以解决一些实际问题,但由此带来的其它问题也不容忽视。
"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很多老百姓对城管非常不满意。实际上很多老百姓对警察也非常不满意,但是由于警察执法的范围要宽广很多。所以大家往往就发泄到城管身上,因为发泄到警察头上,那受到打压和威胁的可能性就要大得多。所以城管有问题大家都可以自由演说。而警察有问题敢于站出来的人就非常非常少了。"
张余庆曾任深圳市人大副主任。他建议,警察取代城管队的作法,可以先在深圳市试行。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石山的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