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信与我们分享您对这篇报道的看法)
中国媒体报道,中国将改革完善法官遴选、职务序列等制度,推进法官的“职业化”。下面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林坪的报道。
据中国官方的新华网的消息,中国全国法院队伍建设会议星期三在浙江宁波召开,讨论修改《法官遴选办法(试行)》等文件,对建立法官遴选制度、员额制度、助理制度和书记员管理制度作进一步的修订和完善。报道说,即将出台的《法官遴选办法》规定,如果各级法院法官出现缺额,可以从本院符合法官任职条件的人员中选任,或者从下级人民法院的优秀法官中选拔,也可以面向社会公开招选符合法官任职条件的人员。在美国纽约的律师叶宁认为,在中国,面向社会公开召选法官的规定,具体实施起来有局限性,
“这个变革当然有它进步的地方,但是中国在掌握这些选拔审判人员方面还是有它的局限性,比方讲政治上对中共政权不那么听话的就肯定不会选他但法官或法院副院长,因为言论和思想,因为帮助维护弱势群体利益的高智晟、郑恩宠这样的真正在司法活动当中不畏强权、刚正不阿的它不仅不会选拔他当检察长而且通过这种非常下流的手段剥夺他们执法的资格,这是非常令人遗憾的。”
美国纽约大学法学院研究员虞平认为,中国即将出台的《法官遴选办法》中没有提到法官由谁任命的问题,而这与司法机关是不是具有独立性密切相关,
“中国的法官任命是党的组织系统来任命的。实际上虽然我们看到的是通过法院院长提名,由各级人大、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可是实质上的提名还是法院任命的、党组、甚至甚至政法委还有就是同级的党委来任命的。造成了一个很大的问题就是这些法官他所要负责的对象不是审理这个案件到底符合不符合法院的要求,而是审判一个案件的后果对他的晋升、对他的能不能保持他的职位的影响来决定他到底怎么样来判一个案子。当然,绝大多数不存在这个问题,但是涉及到一些敏感问题就涉及到了,这是为什么我们在中国可以说是看不到一例案件是法官在那些敏感的案件中的判决造成外界一个意外的,因为他的组织系统、任命系统导致这些 法官在判案时都必须听命于一级组织的决定。”
报道说,根据中国公务员法有关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还在研究制定法官职务序列设置的问题,以科学设置法官职务层次,增进法官职业尊荣,提升法官职业地位。虞平认为,对法官设置行政职务序列,会造成政法不分,影响法官的独立判案,
“这种法官级别实际上是一个很明显的行政化的很明显的痕记,我们中国自从有了法官序列制,不仅有了大法官,而且有了一级大法官、二级大法官,还有高级法官,和一般的法官,这种级别反映了一个很深刻的行政化的一个影响。其实我们知道法官对他自己审理的案子来说有他自己的权威,任何比他序列级别高的法官都不应该对他有影响。只有审计部门才会影响,但是要把他的所谓序列和级别拉开,或者明显看出有高低等级的地位区分的话,实际对他有心理上的压力,也有实质上的行政上的......所以我觉得这个制度不是一个能很好地体现制约化的制度。”
中国官方媒体曾报道,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为解决法官检察官不足的问题,于去年年底下发通知,规定在部分地区将法官、检察官的任职条件放宽到大专学历。同时,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还在继续与司法部协商,将司法考试的报考条件也相应放宽到大专学历。新华网的报道还说,中国还将全面推行法官助理制度,把审判活动中事务性、程序性工作交给助理完成,让法官专心于审判。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林坪的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