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陆实施59部新法规

北京当局由2007年1月1号开始,在中国大陆实施59部新法规,包括护照法、反洗钱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各界对此有不同看法及评价。以下是自由亚洲电台驻香港特约记者心语的采访报导

1月1号新的一年开始,进入2007年,这是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第六年,也是北京奥运会前的最后一年。据中通社报导,北京当局由2007年1月1号开始,在中国大陆实施59部新法规,其中国家级法规28部,地方级法规31部,包括护照法、反洗钱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还有《北京奥运会及其筹备期间外国记者、台湾记者、港澳记者在大陆采访办法》等等,北京当局宣称,中国将以更加开放的姿态迎接机遇与挑战。

拜奥运之赐,从2007年1月1号开始,新的新闻法规开始实施,由外国记者到台湾记者乃至港澳记者,都可以依照自己的想法、计划在大陆各地进行采访,少去了很多繁杂的审批程序,有评论认为,这是北京当局在新闻工作方面与国际接轨的重要关键。

然而,北京资深新闻工作者,前北京经济学周报副总编高瑜对此表示;“当局实施的此一新法规还有时间的限制,到2008年10月为止,在这不到两年的时间里,进行有限度的开放,目的十分明确,就是为了奥运会,这可是中共领导人最大的形象工程。”高瑜表示,北京当局即使为了形象工程而放宽不包括大陆记者在内的采访尺度,但事实上,在此之前,当局已出台了一些法规,限制新闻自由:“例如在2006年出台的突发事件应对法,让中国大陆在世界的新闻自由度排名中又下降了一些。”

在2007年1月1号开始的多部新法规中,民众较为关心的是护照法。按照新规定,16岁以上的人士将从原来的5年延长到10年。《护照法》实施后,普通护照不再分公、私,将护照分为普通护照、外交护照和公务护照三类。北京青年作家余杰对此表示:“虽然《护照法》规定,所有有需要的公民携带相关证件都可以申办,但却有许多像是政治犯、像是和八九民运有关的人被拒绝发予护照。”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驻香港特约记者心语的采访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