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河南商报》一篇题为《法院凭孩童证词判狱警死缓》的报道,在河南引起很大反响。河南周口监狱警官任文辉1997年在山西被控谋杀他手下的雇员,最后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证据是被害人三岁和八岁两个女儿的证词,以及任文辉本人的有罪供述,没有任何的物证。而且,在任文辉认罪后的第二天开始,在他长达8年被关押的期间,他一直坚持,他是在被公安人员刑讯逼供两天两夜之后认罪的,他说他是冤枉的。此外,这篇报道的记者发现,两个小孩的证词也是漏洞百出。
为什么山西警方和司法人员办案如此草率?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教授、开业律师李宝岳以及河南裕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冯弈(同音字)告诉本台记者申华说,其实如此办案在当今中国并不鲜见。下面请听本台记者申华主持的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