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开发银行官员谈法制与经济发展的关系

``亚洲开发银行``的经济学家和官员星期二在土耳其的伊斯坦布尔市召开的一个研讨会上表示,一个国家要促进经济增长,就必须平衡民主制度,以及法律和经济管理机构的权力。下面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希望的采访报道.

``亚洲开发银行``的官员和经济学家聚集在土耳其的伊斯坦布尔市参加5月4号到6号召开的年度会议。在年会开始前举行的一个有关法律和经济发展的研讨会上,一些官员表示,民主体制也很容易倾向于侵犯类似中央银行等机构的独立性。这样做不利于经济的发展。

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的新负责人凯马尔-德尔维斯说,长期的经验显示,受到法律保护的独立管理机构对成功的宏观经济来说很重要,因为类似中央银行的独立机构的作用是平衡政府多数裁定原则的。 德尔维斯还说,尽管独立管理机构的约束和重大决策由民主程序作出的原则之间会存在一定的张力,但管理机构的规定与民主体制并不矛盾。

另一位与会发言者,前美国财政部副部长皮特-麦克菲尔森在会上提出独立司法机构的必要性,但他也强调,警惕腐败的重要性,以及透明的司法制度和公开的法庭对确保独立司法制度运行的重要性。一个司法制度如果不能对大企业和小企业都发挥好的功能,那它对经济来说就是一个巨大的负担。运作不佳的法律制度也会吓跑投资者。

``亚洲开发银行``主任杰布斯补充说,司法系统的可预测性也很重要,因为司法机构的不可预测性会导致从事生意活动的代价太高昂。美国印地安那州博尔大学的经济学家郑竹园教授对此表示: (录音)

一位前韩国司法部长则表示,政府控制的经济政策以牺牲民主为代价去追求经济增长,助长了1997年东南亚金融危机对韩国的冲击。 她呼吁各国政府不仅要建设一个能够保护民主和人权的司法制度,也要尊重市场经济规律。

前``亚洲开发银行``法律顾问贝利-迈茨格表,一些亚洲国家开始注意到法律的健全对经济发展的重要性.例如象中国,随着经济活动的复杂化,立法也在增加. 对此,美国俄亥俄州托雷多大学的政治经济问题专家冉伯恭说: (录音)

他还建议,类似亚洲开发银行的国际组织应该在协助发展中国家加强法制方面作出更多的努力。

``亚洲开发银行``这次在土耳其伊斯坦布尔举行的第38届年会讨论的主要议题包括:如何利用亚太地区的高经济增长来减少贫困,增加各国之间的财经合作,以及债券市场的发展等。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希望的采访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