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大学学生会评议会早前通过议案,悼念七一刺警案中死亡的疑凶,虽然评议会事后已道歉并撤回议案,但仍被秋后算帐。四名港大学生周三被警方国安处拘捕,指他们涉嫌违反《港区国安法》中的宣扬恐怖主义罪。港大学生会前会长张锐辉说,为香港年轻人感悲哀,批评警察穷追不舍和港大校方没有能够保护学生。
香港大学学生会前会长郭永皓、学生会评议会主席张敬生、文学院学生会前外务副主席容颂禧周三清晨遭警员上门拘捕;李国贤堂学生会前代表杜林丞亨亦于中午被捕,他们被指参与悼念七一刺警案疑犯,涉嫌违反《港区国安法》第 27 条“宣扬恐怖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罪。
李桂华形容该动议“相当咋舌”
国家安全处高级警司李桂华周三(18日)见记者交代案情,他说上月7日港大评议会召开紧急会议,会议前先为七一刺警案死者默哀,并形容这位人士为香港而牺牲。其后动议商讨有关施袭者死亡事宜,动议者明言希望以褒奖形式处理该动议,并希望将此决定录影在“学生会历史当中”。当中有人发言表明施袭者是烈士、有勇气。最终有30人赞成、2人弃权通过动议。李桂华续指会议结束后,评议会很快便将有关资讯,在社交平台转发出去。
李桂华说:“他是合理化、也是美化及光荣化一些恐怖主义。除了恐怖主义,就是无差别袭击并鼓励人做一些自杀行为。这些与我们一般的道德标准完全不相乎。而且最重要的是,他说完、通过动议后,亦急不及待用自己的宣传机器立即向外,向公众发放”。
李桂华续表示,当日参与会议的人士将被警方接见,以了解投票原因。
港大学生媒体《学苑》同日指,学苑总编辑刘建希、校园电视主席江泽灏及评议会荣誉秘书崔俊晟,已被警方带到警署协助调查。
年轻人没有更新机会? 邓炳强拒从轻发落
被问到学生已道歉及撤回议案,是否不能让年轻人有更新的机会,李桂华回应指“执法者选择并不多,有人犯法便要处理”,日后如何处理将交由法庭决定。
同日,保安局局长邓炳强说宣扬恐怖主义是很严重的罪行,可能会激发其他人参与恐怖活动,“任何人即使是什么身份,犯法都要付出法律代价。”
张锐辉:不对称处理方式 为香港年轻人感悲哀
因八九民运而投身教育界、任教通识近30年兼港大学生会前会长张锐辉对本台指,为香港年轻人感到悲哀。他认为学生只是表达对事件的看法,这是不对称的处理方式,是对言论自由的打压,藉以制造寒蝉效应。他续批评港大校方无耻,没有保护学生。对于学界仍有多少空间,张锐辉认为大学学生组织就如一面镜,反映社会现况,可见独立思考的公民社会已不被政权接纳,不断被打压。
张锐辉说:“似乎香港现在任何一间大学根本完全做不到国际的大学,里面的学者特别是领导层,有权作出这些决定的人,他们完全、绝对无资格可称上为国际学者。因为他们将自己所教育的学生曝露在极权下,让他们被剥削自由、压迫,甚至自己作为刽子手一起做”。
前学生领袖:做成一个氛围去令大家噤声
另一港大学生会前会长郭永健,同日接受本台访问时指,学生有无触犯法律仍言之尚早,《港区国安法》的诠释空间过份地阔,容易被滥用。
郭永健说:“我觉得其实是一种施压,做成一个氛围去令大家噤声。其实整个公民社会已是(没有空间),我觉得学生会是其中一环”。
港大回应传媒查询,表示案件正在调查中,不适宜评论。
事件发生后,港大先后不承认学生会角色、要求其迁离学生会综合大楼、禁止涉事学生进入港大校园范围,使用大学设施和服务。港大法律学院首席讲师张达明因而辞任校委会委员。事件也引发一批港大毕业生不满,发起签名联署,批评校委会的决定。当时共超过1,050个联署。
警务处国家安全处警员亦曾于上月16日持法庭手令进入学生会综合大楼、校园电视办公室及学苑办公室搜证。
《港区国安法》第 27 条订明,宣扬恐怖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即属犯罪,情节严重者处 5 年以上、10 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其他情形,则处 5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
学界言论空间不再? 中大干事会、代表会、学生报多人辞职
在学界高压的氛围下,无独有偶,中大校园电台周三指,中大干事会临时行政委员会全体成员辞职,并获代表会通过,4名成员将于本月31日离任。干事会主席马活言表示,随着校方不承认学生会,不再聆听同学声音,干事会已无法走下去,形容没有空间再服务同学,并向中大同学道歉。代表会同时通过5名代表会代表的辞职,当中包括“朔夜”副会长何思珩;另有3名学生报出版委员会委员辞职,将于下月10日正式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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