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院无视传媒第四权 首判调查记者有罪

前年7月21日晚上,香港元朗大批白衣人在地铁站袭击市民,事件轰动国际,至今仍为人诟病。香港媒体锲而不舍追查,其中香港电台前编导蔡玉玲,制作的《铿锵集-7.21谁主真相》报道,获得多个新闻奖项,却因调查过程中查册车牌,被控“明知而作出虚假陈述”,周四(22日)被裁定两项罪成,罚款6000港元。判决为香港新闻自由敲响警钟,香港记者协会主席杨健兴形容,这是新闻界“黑暗的一天”。

“采访无罪!查册无罪!寻找真相无罪!捍卫新闻自由!”因调查“7.21事件”真相而被香港法院定罪的资深记者蔡玉玲,离开法院时获得大批同行及市民鼓掌支持。她发言时一度哽咽,感激朋友和同行陪伴她,面对持续近半年的司法程序。

蔡玉玲:裁决不单关乎个人,而是所有香港记者

蔡玉玲形容法庭裁决令人难受和伤心,认为是次法庭裁决不单关乎她一个人,而是整个香港新闻界和所有香港记者。

蔡玉玲说:“今日法庭的裁判,竟是判我们过往一直行之有效、查找真相的工具是有罪,我个人不认同。今日法庭可以判我负上刑责,但我坚信查册无罪,新闻自由无罪。我不知道今次判决,有了这个案例,到底对未来新闻界有何影响,但我衷心希望业界一起找到方法,继续信守我们的价值,继续履行我们的天职,我们不要就此放弃。”

蔡玉玲:制作“7.21”报道是骄傲 不会放弃新闻上的追求

而是次被定罪,可能令蔡玉玲日后再无机会效力她任职多年的香港电台,她感慨地表示,过去两年能以《铿锵集》编导身份,制作“7.21事件”的两个报道,是她的骄傲。她认为自己无罪,不会为此放弃自己新闻上的追求,会在其他平台继续实践价值,认为继续做新闻是对判决最好的答案。

蔡玉玲又勉励同行,面对不同困难、发声平台一个个被打压,只要大家想做下去,就仍会找到空间,呼吁同行继续努力。

忧判决对香港新闻界带来极坏影响

对于上诉与否,蔡玉玲表示要和法律团队商讨。她认为判决毫不合理,不按比例地限制新闻自由,也未有在新闻自由和公众利益及公众知情权之间作出平衡,担心判决对香港新闻界带来非常坏的影响。

她列举例子,表示日后即使有人在交通意外后不顾而去,记者就此进行车牌查册,按法庭是日判决的准则,由于记者不是当事人,查册行为也可能违反“虚假陈述”。

法官:被告是否有良好动机并不重要

主任裁判官徐绮薇表示,公众人士无绝对权利,被告人是否本着良好的动机索取资料并非重要,法庭要考虑的是被告人所作的陈述是否虚假。被告人用作采访及报道用途,非与交通、运输事宜有关,因此裁定被告人申请车辆证明书时,所作的属虚假陈述。

裁判官指,辩方解释被告制作的《铿锵集》节目中,涉案车辆于前年7月21日,被用作运送袭击者及怀疑用来犯罪的武器,与交通运输事宜有关。裁判官不接纳有关说法,认为运输署署长必须清楚知道用途。

判词又提到,毫无疑问,被告人申请车辆证明书的目的,是要索取涉案车辆登记车主的姓名及地址,并进行采访及报道,但采访及报道的用途本身并非与“其他有关交通及运输的事宜”有关。

辩方求情:查册目的是为新闻自由

辩方引述香港中文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院长李立峰,以及前香港记者协会主席岑倚兰的求情信,指被告是优秀的调查记者,曾获多个奖项,又形容调查记者是良心守护人及民主社会的侦探。调查报道对公众利益有颇大影响,被告非为一己私利。

裁判官徐绮薇最终判蔡玉玲两项“为取得道路交通条例下的证明书明知而作出虚假陈述”罪名成立,共判罚6000元港币。

香港记协主席:新闻自由丧钟响起

香港记者协会主席杨健兴,代表7个新闻工会读出联合声明,批评香港警方去年拘捕蔡玉玲是错误,律政司起诉她是一错再错,法院将她定罪是错上加错,批评当局摧毁香港仅余的新闻自由。

他表示,今日的香港,记者履行职能,让涉及公众利益的资料曝光,竟要负上刑责,形容是新闻界“黑暗的一日”,也是香港“蒙羞的一日”。

杨健兴说:“政府高举保障私稳,以打击起底为名,不谈新闻自由、不谈传媒监察、不谈社会透明度、不谈公众知情权,客观上是协助了一些有权有势的人去隐瞒一些事实,这并不符合公众利益。历史会记住这一天,也必须记住这一天。政府把记者送上犯人栏,法院把记者定罪,严重冲击第四权,新闻自由丧钟响起。 ”

杨健兴表示,法院对蔡玉玲定出的罚款,是在惩罚所有新闻工作者,香港记者会共同承担。

涉事报道触及港警痛处

前年7月21日晚上,香港元朗大批白衣人在元朗地铁站一带袭击市民,大批市民当晚致电及亲身到警署报案,但警方在报案后39分钟才到现场,被民间质疑事件是“警黑勾结”的结果,至今仍为人诟病。事件也成为反送中运动的重要转捩点,之后的警民冲突武力不断升级。

香港唯一公营广播机构香港电台《铿锵集》,连续两年制作《元朗黑夜》及《7.21谁主真相》报道,追查事件真相。香港警方去年11月以接获市民投诉为由,以涉嫌“为取得道路交通条例下的证明书而作出虚假陈述”,拘捕蔡玉玲,至周四(22日)法院再将其定罪。

杨健兴表示,“7.21事件”在社会上引起极大争议,警方备受批评,甚至有“警黑勾结”的说法。传媒工作者查册求证,披露更多资料,有助厘清在事件上,谁应负上责任,公众才能作出公正判断。

他表示,按警方目前逻辑,“有人投诉就去调查,调查后就去控告”,意味着传媒过往以查册方式作出的报道,也可能负上刑责,呼吁传媒机构重新衡量风险。

记者:吕熙 刘少风 责编:胡力汉 许书婷 网编:瑞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