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解锁"二十三条法律工具 两天内三人因"新煽动罪"被判刑

香港实施俗称"23条"的《维护国家安全条例》半年后,近日开始"解锁"这项新的法律工具,两天之内有3人被23条下的"新煽动罪"判刑,判囚10到14个月。有英国国会议员关注事件,促请香港英商会不要让香港特首李家超在下周一个招商活动上发言。

港府今年3月底开始实施俗称“23条”的《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这项新的国家安全法律,加入了叛国、窃取国家机密以及境外干预等罪名,也加入了新的煽动罪。在“新煽动罪”下,最高刑期为监禁7年,若涉勾结外力可判囚10年,远高于现行香港《刑事罪行条例》下旧煽动罪3年监禁的最高刑期。不过港府在“23条”实施后一直未有大动作,至半年后才“解锁”这套新法律。

23 条"新煽动罪"首案 : 男子因衣服及口罩被判囚 14 个月

27岁男子诸启邦今年6月12日在香港一个地铁站附近穿上印有“Free Hong Kong光复香港 时代革命”的黑色上衣、戴着印有“F.D.N.O.L”(“五大诉求 缺一不可”的英文缩写)的黄色口罩行走,被港警从其身上搜出一盒排泄物,被控“出于煽动意图作出一项或多项具煽动意图的作为”罪。他承认罪行,周四(19日)被判囚14个月,成为23条立法后首宗“新煽动罪”判刑个案。

同日,29岁男子钟文杰承认3项23条下的新煽动罪后,被判囚10个月。他被指今年3月及4月多次在公车座位背后写上“香港独立,唯一出路”、“光复香港,时代革命”等所谓“煽动”字句。

而香港法院周五(20日)再以23条下的“明知而发布具煽动意图的刊物”罪,判处58岁男子区健威14个月监禁,指他在今年3月至6月期间,在油管、脸书及X等社交平台发布“煽动讯息”,包括“共产党下台、习近平下台”、“李家超下台”等帖文,成为23条下新煽动罪的第3宗判刑。

值得留意的是,三宗案件都是由国安法指定法官、总裁判官苏惠德审理。而诸启邦及区健威去年都曾涉同类罪行,当时23条下的新煽动罪仍未生效,他们被控《刑事罪行条例》下的旧煽动罪,判刑分别为3个月和6个月,远低于现时的新煽动罪。

英议员:不应为香港特首提供招商平台

英国人权组织“香港监察”(Hong Kong Watch)发表声明,指出香港特首李家超下周将出席香港英商会(British Chamber of Commerce in Hong Kong)的活动,并就外商在香港的经济机遇发表演讲。

香港监察赞助人、英国下议员柴萍恩(Sarah Champion)促请商会重新考虑邀请李家超发言的决定,认为近日的判决显示香港远非“一切如常”。她指出,商会不应为李家超提供平台,以确保香港繁荣为名,施行严苛打压的行为。

海外港人组织“香港人权资讯中心”也发声明,批评诸启邦案的检控及定罪,完全违反《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对言论自由及表达自由的保障、滥用国家安全条例侵害人权。发言人表示,诸启邦仅因身上衣服及所戴口罩被判监14个月,是完全荒谬及不合理,有违国际人权法,充分反映香港成为一个没有言论自由的城市。

发言人批评,港府未正视2019年的示威浪潮,反而制定不同法律清剿反对意见,而香港法庭也漠视社会背景,沦为威权统治的工具。

记者:文在山 责编:梒青 网编:洪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