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籍公民涉港"47人案"罪成 多个团体促堪培拉营救

近日,香港"47人初选案"中的14名被告遭当局判定罪名成立。对此,澳大利亚多个关注人权和香港事务的民间团体表达谴责,批评香港当局利用国安法压制民主自由。由于该案被告包括澳大利亚公民吴政亨,人权团体呼吁堪培拉就此采取营救行动。

香港民主派47人涉颠覆国家政权案 仅2人脱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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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人权观察组织(Human Rights Watch)澳大利亚分部主任葛孚尚(Daniela Gavshon)向本台指出,香港"47人初选案"的判决反映出香港当局将政治凌驾于司法:“当局所动用的《国安法》,就是为了压制香港的民主运动而订立的。”

    葛孚尚强调,"47人案"被告遭香港当局指控的行为,都是一些应该受到保障的基本权利:“民主不是一种罪行。不论中国政府和香港当局说什么,民主、表达自由以及民主程序都绝对不应该被视为罪行。”

    香港法院认为,“47人案”被告假如当选立法会议员,并且运用《基本法》赋予立法会否决财政预算案权力的话,将会破坏香港政府和特首的权力和权威。

    澳洲香港人团体“澳港联”主席潘丽贞(Jane Poon)向本台指出,相关判决反映出香港当局为了达到其政治目的,公然漠视《基本法》的宪制规范:“当选进入立法会的议员按规定是可以行使否决权,这是‘基本法’内有关立法和行政互相制衡的部分。现在这个判决形同是将《国安法》凌驾《基本法》。”

    潘丽贞表示,“澳港联”谴责香港政府剥夺香港人的基本权利:”它(近日判决)剥夺了香港人受到《基本法》所承诺的宪政权利。”

    澳大利亚外交部部长黄英贤近日发表 声明,关注"47人案"判决,以及该案被判罪名成立的澳大利亚公民吴政亨(Gordon Ng)的处境。

    潘丽贞认为,澳大利亚政府除了发布关注声明之外,更应该采取实际行动:“我们(澳港联)敦促澳大利亚政府,要尽力营救吴政亨。”

    位于悉尼的香港人团体“新州自己友”成员、同时是“香港议会筹委会”义工Lhamo(出于安全原因,使用化名受访)向本台指出,曾经有澳大利亚公民在中国获救的先例:“希望他们(澳大利亚政府)采取更多实际行动,就像营救成蕾一样,让吴政亨返回澳大利亚。”

    香港抗议者站在一座模拟监狱后面,声援47名民主派。(法新社)
    香港抗议者站在一座模拟监狱后面,声援47名民主派。(法新社)

    Lhamo表示,世界各地的离散香港人已分头呼吁各地政府关注“47人案”。例如,她所属的“香港议会筹委会”正草拟相关声明,呼吁各国政府制裁那些利用“47人案”打压人权的香港官员,冻结他们及其亲属的海外资产。

    葛孚尚认为,针对“47人案”,澳大利亚政府应该动用《马格尼茨基人权问责法》来制裁相关的香港和中国官员:“澳大利亚政府目前仍未制裁任何违反人权的中国官员。现在正是时候,通过制裁进而彰显出违反人权是要负上责任的,澳大利亚政府是不会予以姑息的。”

    澳大利亚在野的自由党国会议员、影子内阁外长(Shadow Minister for Foreign Affairs)伯明翰(Simon Birmingham) 透过电邮向本台指出,澳大利亚总理阿尔巴尼斯应该更明确地表态,以便让中国政府明白,澳大利亚无法接受吴政亨以及其他“47人案”被告所遭受的政治打压:“自由党国家党联盟(The Coalition)强力支持澳大利亚政府采取任何行动,以便明确地宣示,反对香港人权和自由受到挤压。”

    葛孚尚还指出,中国总理李强即将在6月到访澳大利亚,阿尔巴尼斯必须当面向李强表达堪培拉的立场;并且强调,澳大利亚关注吴政亨和其他在中国境内政治犯的处境,以及藏人、维吾尔族人被剥夺人权的问题。

    (以上受访者的音频由人工智慧软体代读)

    记者:丘德真 责编:何平 网编:瑞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