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前学民思潮召集人黄之锋、学联前秘书长周永康及前常委罗冠聪等三名前学生领袖冲击政府总部发动雨伞运动的上诉案件,星期二经香港终审法院裁定,三人上诉获胜。三人表示对判决感到心情沉重。
黄之锋、周永康、罗冠聪三人2014年9月底冲入政府总部前的公民广场,引发了震惊中外的雨伞运动,激发超过一百二十万人参与争取真普选,这也是八九六四后香港最大的民主运动。之后三人因非法集结的罪名分别被判社会服务令及缓刑,港府不满刑罚过轻上诉覆核,三人被上诉庭改判即时监禁六至八个月。三人最后上诉至终审法院。 。
终审法院星期二颁下判词指,认同上诉庭的判刑指引,非法集结的案件尤其涉及暴力,是须要严惩、判即时入狱,即使动机涉及公民抗命,都不是求情理由,但认为今次案件具有独特性,不宜引用新指引,更不能以此追溯三名被告,因此判三人上诉获胜,维持原审判处社会服务令及缓刑的刑罚,毋须即时监禁。
黄之锋三人判决后表示,虽然上诉获胜,但判决忽视了中国人大扼杀香港普选的制度暴力。他并强调雨伞运动是和平非暴力的公民抗命。
前学民思潮召集人黄之锋:「我会形容今次的结果是一个糖衣包装的严厉判决,这一刻我的心情依然沉重。.... 我绝对不会形容今次为胜利,亦不觉得有什么实质具体原因,值得我们大肆庆祝。我们面对的是今天开始,终审法院的判决印证了『公民抗命』的非暴力原则、标准,法院将定义收得相当窄。」
学联前秘书长周永康:不少朋友仍然批评,重夺『公民广场』是暴力,『雨伞运动』是暴力,但在制度暴力面前,大部分香港人都是以极其克制及和平的方式反抗,到底何人才是真正的暴力及暴戾。
前学联常委罗冠聪:在当这些同类案件出现后,要用上诉庭严苛的判刑指引来判刑,大家可以想像一下,今次为何我们得直(获胜),是因为判刑指引在我们『重夺公民广场』案之后才颁发。假如『重夺公民广场』案在今天发生,我们也会被判六至八个月刑期。
特约记者:陈磐 责编:寇天力 网编:洪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