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法律学者指黄之锋三人有上诉空间

触发雨伞运动的黄之锋,周永康及罗冠聪三人星期四被香港高等法院上诉庭改判刑罚为即时监禁6至8个月,引发两岸三地与国际社会的高度关注。香港大学法学院首席讲师张达明认为,上诉庭偏离广为接纳的法律原则「重审案件」,黄之锋三人应该还有相当的空间上诉至终审法院。

张达明星期五早上在电台节目中表示,一般来说,上诉庭只会考虑原审法官的法律裁断是否正确,而不会推翻原审法官的事实判断。本案中,原审法官基于事实证据裁定黄之锋三人没有使用暴力,但上诉庭就违背这个裁断,自己再去演绎事实,以有暴力为由判决三人监禁,实现所谓的阻吓作用。

港大法律学者张达明:上诉庭是一面倒的要阻吓性,而它的基础是此案涉及暴力,使用了暴力。但这个不是证据。你回头看,双学三子没有使用暴力。

张达明进一步指出,三人的行动确实触发了之后的雨伞运动,但雨伞运动中的暴力不应该成为今次判决的理据,因此三人有相当的空间能上诉到终审法院。

出席同一节目的学联前副秘书长岑敖晖则指出,法律团队正为3人筹备上诉工作。他对三人能为香港的未来而入狱感到光荣,但提醒港人面临港府与中共的联手加上法庭的审判不公时,要更加努力去抗争。

学联前副秘书长岑敖晖:当自由,民主,公义,勇气奉献的价值,在法庭完全不被承认的时候,我觉得香港的市民要有更加多的努力在自己的岗位和民间去巩固这些价值。

路透社报道,律政司刑事检控科高层最初不主张就原审判刑提出覆核刑期,但律政司司长袁国强坚持提出覆核。袁国强星期五回应事件时对此没有否认,只是重申是以法律原则做决定。

欧盟驻香港及澳门办事处回应判决时关注判决对民主派的影响,重申法治及司法独立对香港的发展、以及对保障市民基本权利及自由的必要。“纽约时报”论坛版编辑撰文,建议下月开始接受提名的诺贝尔和平奖委员会可考虑黄之锋三人。

中国官方“环球时报”的社评则指裁决将是香港治理的一个里程碑,称三人公开以暴力方式破坏香港法治,制造社会动乱,「终于坐牢了」。

对于美国国会及行政当局中国委员会发表声明批评港府政治迫害三人,中国外交部驻港特派员公署发表声明,表示强烈不满和坚决反对。

(特约记者:陈槃 责编:石山/吴晶 网编:瑞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