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轻判 港府上诉要求重判黄之锋等伞运领袖

香港金钟高等法院星期三开庭,审理港府律政司要求对三名雨伞运动学生领袖判处监禁的上诉案。香港前学民思潮召集人黄之锋等三人去年被法院裁定参与非法集会或煽惑他人参与非法集会罪成,判处社会服务或缓刑,毋须入狱。港府律政司不满判刑过轻,上诉要求判处三人监禁。

香港前学民思潮召集人黄之锋、前学联秘书长周永康及前常委罗冠聪,在2014年9月冲入政府总部的公民广场,揭开震惊中外的雨伞运动的序幕。三人因此在去年被法院裁定参与非法集会或煽惑他人参与非法集会罪成,全部被判社会服务或缓刑,毋须入狱。但港府律政司不满判刑过轻,上诉要求判其监禁。有关上诉案件星期三开庭审讯,法庭押后至本月17日宣判。在之前判决中,黄之锋及罗冠聪被判社会服务令,周永康被判监禁三周、缓刑一年,三人星期三早上到金钟高等法院应讯。

黄之锋在庭外强调,他无惧律政司的打压。

前学民思潮召集人黄之锋:律政司在案件判决一年后希望重新增加刑罚,要求覆核刑期和判刑,但无论如何我们都会延续公民抗命的精神,继续在公民抗命和街头抗争中去争取民主。

上诉庭法官听取辩控双方的陈辞。代表政府的律政司人员在庭上指,三人虽没直接使用暴力,但非法集会后果严重程度可近似暴动,事件中亦有保安受伤,过百人冲入不开放的政府总部,是使用武力公然挑战警方和法律,三人应即时监禁。

辩方则反驳指,三名被告预计有肢体碰撞但不会发生暴力,又指他们呼吁示威者和平集会,并未号召他人作激烈行为。

法官认为事发地点不一定构成加刑因素,而要看背后原因,决定将案件押后至下周四宣判。

特约记者陈槃,香港报道。 责编:吴晶 网编:郭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