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香港国安法》后,港府再推涉及国安的《基本法》二十三条立法。谘询文件列明,香港与中国的国家安全定义一致,建议增设"叛乱罪"、"境外干预罪"等。针对"间谍"相关罪行,提早发表内部消息属违法;对"叛国"意图知情不报也属违法。如果文件通过,香港的法治和自由会受到怎样的影响?
港府周二(1月30日)宣布启动《基本法》二十三条 立法谘询,文件共九个章节,涵盖叛国、叛乱、煽惑叛变、间谍和窃取国家机密等行为,把意图危害中国主权、统一或领土完整的武力威胁行为,视为"叛国"罪之一,对"叛国"意图知情不报也属违法。
【港府启动《基本法》23条立法】
— 自由亚洲电台 (@RFA_Chinese) January 30, 2024
【李家超:防范孤狼式攻击和潜伏式对抗】
港府周二(1月30日)宣布启动《基本法》23条立法谘询,涵盖叛国、叛乱、煽惑叛变、间谍和窃取国家机密等行为,建议增设“叛乱罪”和“境外干预罪”等,香港特首李家超说立法为防范孤狼式的攻击和潜伏式的一些对抗。#基本法 #23条 pic.twitter.com/eezdvAr4Z5
同时,建议修改和新增多项的罪行,例如“煽动意图”罪,针对用文字和刊物等煽动对中国和港府,或中国居民憎恨或藐视的行为;把不当披露、提前发布或引用内部消息和敏感资料,列为与国家秘密相关的罪行;建议把接受境外组织利益、向组织提供财政支援等,视为与“间谍”相关的罪行;又建议加入“境外干预罪”,把配合境外势力干预香港选举、立法和法院工作等行为,列为违反国安。
特首李家超表示,香港面对“境外”和“境内”的国安风险,必须尽快立法维护国安。
李家超:“外国代理人以及港独这些心想,孤狼式的攻击、潜伏式的对抗,潜伏在香港社会里面。外国的情报组包括美国中情局和英国的情报单位,会做大量的工作针对中国和香港,我们一定要尽快做好国家安全维护的工作。”
他强调,二十三条立法不是针对个别国家,是在有人犯我时有方法处理,又说,二十三条能有效维护国安,有稳定的营商环境,必然对经济发展有利。
许智峯:叛国等罪存在大量灰色地带 支持台湾可能被视为叛国
流亡的香港立法会前议员许智峯表示,《基本法》二十三条的建议,相对2003年严厉很多,存在大量模糊和灰色地带,特别关注“叛国”罪行的建议,日后可能支持台湾也属违法。
许智峯:“有很多危险的地方,例如叛国,存在灰色地带,例如在台湾这个比较敏感的议题,因为很多香港人支持台湾,现在的文件没有谈及追溯效力,一旦爆发台海冲突有战争的时候,过往曾到台湾观选和发表支持台湾的言论,会否被视为是叛国呢?对香港人来说很难去拿捏界线,很容易误堕法网。”
许智峯说,新建议有很多陷阱,以“境外干预”罪为例,没有说清楚“境外势力”的定义,港人很容易误堕法网。
许智峯:“2003年的二十三条所谈的外国干预,是用‘敌人’的字眼,现在的二十三条改成用‘境外势力’的字眼,范围扩大了很多很多,像我这种在做外国游说的人和团体,或者在世界各地由移民港人成立的香港人团体,全部也可能变成‘境外势力’,这些香港人团体曾举办很多活动,也有很多香港人参与,会否全部也违法的机会?”
国家秘密和间谍罪与中国看齐 把中国式国安观搬到香港
美国乔治城大学亚洲法中心研究员黎恩灏表示,港府在谘询文件用了很多含糊的概念,但有不少内容,与中国的国安观念一样,等于是借这次23条立法谘询,完全把中国的法律观搬到香港。
黎恩灏:“香港政府正式把中国大陆的《国家安全法》和总体国家安全观,都放进香港本地的法律,反间谍罪行的内容跟大陆的反间谍法看齐,对于国家机密的定义跟中国大陆的定义也是看齐,不仅把国防外交放进去,也把一些关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资讯,全部算进去是国家机密,跟中国大陆的机密定义其实是一样的。”
他表示,如果通过港府的建议,不仅 影响香港的营商环境,港府在没有定义何谓“境外势力”下,批判和指控外国政党、人权和非政府组织团体的活动,会使香港社会与外国公民社会联繫进一步被斩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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