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拟修例赋权 律政司可再告《国安法》脱罪者

香港律政司再为《国安法》寻找空间。继之前提出修订《法律执业者条例》后,再建议修例,容许控方可在高等法院审讯的《国安法》案件,在被告被判无罪后,再次上诉推翻裁决。

港府建议修订《刑事诉讼程序条例》,改变现行做法,容许负责检控的律政司,可以在高等法院不设陪审团审理的《国安法》案件,作出无罪判决后,用"案件呈述"的方法上诉,被告人即使脱罪,上诉法院有权要求翻案重审。

香港《明报》引述当局还未公开的咨询文件内容,律政司表示,现行的做法有"漏洞",引用中国全国人大的法工委负责人,在去年《国安法》释法时提到,特区应及时修改本地相关法律的做法,认为新建议不影响有陪审团审理的案件不能"一罪不两审"的原则。

律政司表示,修例建议是必要和正当的做法,让上诉法庭有机会审视及纠正初审可能出现的任何法律错误,让司法机关能妥善履行防范、制止和惩治,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和活动。

港大律师批律政司本末倒置 问题根源在于普通法制度僭建《国安法》

《香港法治报告2018》总编辑兼大律师蔡骐解释,在高等法院审理的刑事案件,都有陪审团,律政司不能上诉陪审团的判决,是尊重陪审团的做法。他表示,律政司不针对"漏洞"的源头作处理,显示《国安法》能凌驾香港所有制度。

大律师蔡骐批律政司本末倒置,突显《国安法》能凌驾香港所有制度。(受访者提供)
大律师蔡骐批律政司本末倒置,突显《国安法》能凌驾香港所有制度。(受访者提供)

蔡骐:"他们在普通法制度下,僭建了《国安法》,导致所谓的"漏洞"。当局执行时发现,《国安法》与原有司法制度不吻合,律政司不是修改《国安法》,而是修改现行的制度,是在《国安法》有漏洞时,要我们迁就,《国安法》已凌驾香港原有很完善的法律制度。"

评论:修订等同把《国安法》案件无限复活 加压打击异见者

香港立法会民主派前议员许智峰对建议感到诧异,形容这次修例是把现有制度作重大修改,又说,以往把《国旗法》和《国歌法》等中国法律引用至香港,也不会更改香港原有制度,批评律政司打破香港良好司法制度的百年基石,担心这次做法,是要针对正在审讯的多宗《国安法》案件,要提早准备,加强打击异见者。

许智峰:"所有《国安法》的案件,原本已是政治审讯,已由指定法官审理,也有不能司法覆核,以及可把案件'送中'审理等终极手段,但政权仍觉得不够,这次修订的目的,无可厚非是想让控方的案件和审讯,可以无限复活,使透过《国安法》实行的政治打压,安全系数提高至200%,可以把所有异见者定罪。"

评论:律政司修例真正目的是堵塞港法官缺党性的漏洞

本身是律师的时事评论员桑普表示,新建议表面是法律上的技术修订,实际显示中共对香港法官的不信任。

桑普:"香港的法官不是党员,也没有政法委监管,即便它框定《国安法》法官,但中共也相信不了香港的法官,因为他们接受的是中共眼中的西方式法治教育。如果有的法官在一些争议的案件,比方说'47人案',还有黎智英案,讲逻辑和程序,提出疑点利益归于被告,虽然这种情况未出现,但是香港法官没有党性教育这个漏洞,要先把它堵在。"

桑普表示,新的修订也显示,港府有意把《国安法》案件不设陪审团的做法常态和合理化,进一步剥夺被告人得到合理审讯的机会。

记者:陈子非 责编:许书婷、陈美华、嘉远 网编:瑞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