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721调查报道被判罪 香港记者蔡玉玲终极上诉获胜

香港电台前女编导蔡玉玲在2020年调查元朗721袭击事件申请涉事人车牌资料时,被港府指控虚假陈述。蔡玉玲不服判决,经历近三年上诉,终获撤罪。

香港电台《铿锵集》前编导蔡玉玲在2020年,重塑元朗7.21袭击事件真相的报道,使用记者常用的调查方法,拿到涉疑参与袭击相关人士的个人资料,其后被港府提告和被裁定2项作出虚假陈述罪成。她不服判决上诉。

香港终审法院周一(6月5日)公布裁判的结果,表示相关的资料申请,限制和选项要求不清晰,考虑蔡玉玲是真诚因为新闻报道,才提出申请,以及媒体申请和获发证明书的数量,认为判蔡玉玲明知而作出虚假陈述,是严重不公,一致裁定蔡玉玲胜诉,可撤销对她的定罪,以及6000港元的处罚。

蔡玉玲:判决肯定了新闻自由应得到法律保障 对仍在坚持的记者是鼓舞

蔡玉玲闻判后表示,法院再次肯定言论和新闻自由,是受到法律的保护,对新闻界和还在坚持的香港记者,是一种鼓舞,对她个人来说,也是很有意义的事。

蔡玉玲:"从被拘捕至上诉至终审法院,已经历30个月,对很多人来说不是一段短的时间,不论今天的赢或输,过去这几年的坚持,已是一件很有意义的事。今天能够得到这个结果,真的值得欣喜。这次的例子说明了,不能是个人或群体,我们的那份坚持,在今天的社会,是值得重视和鼓励。不论制度如何的改变,我相信心中的信念,很难被人拿走。"

蔡玉玲表示,会继续做调查报道,但承认,这次的案例,可能适用于涉及交通类别的资料调查,希望社会能理解,在取得公共资讯和保障新闻自由是需要平衡的重要。

香港记协欢迎裁决,对蔡玉玲锲而不舍,坚持上诉,身体力行维护新闻自由的勇气表示由衷敬佩,认为蔡玉玲被拘捕的一刻,已是错误的决定,又说,记者为真相,调查资料被控虚假陈述罪成,削弱媒体求真和监察政府的作用,促请港府尊重新闻工作者的工作,确保公众知情权及新闻自由得到保障。

香港新闻行政人员协会表示,新闻工作者对涉及公众利益的社会事件,做调查报道是职责所在,促请港府理就查阅相关资料定出更清晰指引。

香港电台《铿锵集》前编导蔡玉玲被指在跟进元朗7.21袭击事件以制作专题报道向运输署申请车牌查册时涉作出虚假陈述(记者吴婷康摄)
香港电台《铿锵集》前编导蔡玉玲被指在跟进元朗7.21袭击事件以制作专题报道向运输署申请车牌查册时涉作出虚假陈述(记者吴婷康摄)

法律界:不能排除本案判决引发政府修改守则 收紧记者以调查拿到资料的机会

前"法政汇思"召集人任建峰表示,蔡玉玲上诉成功,在某程度上,显示新闻自由的重要,但值得留意是法院判裁,不等同以后记者做调查报道不会被控告。同时,政府也可以单方面更改游戏规则,阻止记者查到所需的资料。

任建峰:"今次蔡玉玲赢了的其中一个因素,是这次她很明显是在做跟新闻报道有关的调查,将来何谓做新闻调查的定义可能会有争议。另外,大家都不可以排除,政府会改了他们的守则,他们可以把那个拿取资讯的基准收紧。"

本案涉及近3年时间,经历多个法院的申请和程序,任建峰表示,除了当事人要付出时间,若上诉失败,可能被政府追讨数以十万、甚至百万港元的诉讼费,感叹寻求公义要走的路对普通市民来说相当艰难。

记者:陈子非 责编:许书婷、嘉远 网编:洪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