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主权回归中国后,由于种种原因,港府就基本法二十三条何时立法,多年来没有定案。近日,香港行政长官李家超表示,有关立法正草拟第二稿,希望最快今年内完成立法,并首次透露有关条例会针对防范间谍活动、伪装组织,以及新媒体、新科技等所谓危害国家安全的手段。
2019年香港爆发反送中浪潮后,中国全国人大2020年主动为香港制订港版国安法,规管了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等四类危害国家安全罪行。特区政府要按基本法二十三条要求,自行立法处理余下叛国、窃取机密等罪行。
香港行政长官李家超接受亲北京报纸《商报》专访时透露,保安局已完成立法初稿,已照顾到各种保安情况。但经历过外国势力不断尝试干预香港事务,他认为要稳妥防范,要真正想到最极端情况,所以要求保安局草拟第二稿,并要求和律政司研究更多其他普通法国家的管理防范工作,争取今年内或最迟明年完成工作。
李家超表示,第二稿重点针对间谍活动虚无缥缈手段产生的风险,随着新媒体、新手段出现填补漏洞。
李家超说,港版国安法采取的手段主要在于制止及惩治,他更重视的是防范,并举例,很多外国代理人组织在香港以“机构”或“研讨会”等名称伪装,意图危害香港。这些组织部分已被当局控告或自己关门离开。他解释,若有一道防火墙会更好。
港府曾透露有意打击假新闻。李家超表示,期望新闻行业能以自律形式规管,但若危害到国家安全,媒体就要特别留意。他形容港版国安法落实后,媒体的专业有进步,但仍有人利用媒体达到政治或个人目的,包括藉众筹犯罪或洗黑钱。港府正进行法律研究,包括参考外国的法律。
香港资深大律师汤家骅认为,基本法23条立法后,违法者最高应判处终身监禁。
汤家骅:“目前香港没有法律禁止外国政治组织和团体在香港进行政治活动,也没有法律禁止香港政治组织和团体与外国政治组织和团体建立联系。其他国家若有人触犯叛国、颠覆国家罪最高可判处终身监禁,甚至死刑。港版国安法最高也可判处终身监禁。”
23条立法后 媒体人或首当其冲
毕业于香港大学,曾经历2014年香港雨伞运动的台湾人、《如水》杂志编辑委员江旻谚表示,在港版国安法下新闻工作者人人自危。日后基本法23条立法后,香港的媒体人将面对更大挑战。
江旻谚说:“为什么港府可能要去巧立名目说,要去控制新媒体和管制新科技? 也有可能是,这个政权即便是在2020年的港版国安法形成后,它仍然觉得不安全,仍然觉得香港公民社会留有很多空隙,有很多它管不到的地方,所以它要不断巧立名目去加强管治,去确立它的安全感。”
基本法第23条规定,“香港应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颠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窃取国家机密的行为,禁止外国的政治组织或团体在香港进行政治活动,禁止香港的政治组织或团体与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建立联系”。
2003年, 港府曾就23条进行本地立法,但遭到民主派反对,其后更发起了号称有50万人上街的游行,迫使时任行政长官董建华放弃立法。时隔20年,基本法23条立法被视为李家超任内主要任务。
《如水》杂志编辑委员江旻谚相信,李家超政府显然不再忌惮公民社会和民主派的反对声音。这次立法将无法像2003年那样激起千层浪。
江旻谚认为,香港的“一国两制”已名存实亡,而港府的管治力量跟整个中国的发展是相互联动的。基本法23条立法到底会否像预期那样无风无浪,将取决于中国大陆局势的发展。
江旻谚说:“在境内的香港人或者反对政府的声音,无法透过媒体或公开集会游行去表达。我们将难以看到明确的公民社会反应。但是在海外的香港公民社会,主要是英国、台湾、加拿大、澳洲(澳大利亚)的香港人社群,都会形成蛮激烈直接的反对声音。当然,在海外的这些反对力道无法直接影响到港府。到底这次23条立法会否引起社会反弹,将取决于中国大陆本身的发展会否形成政治机会。若共产党本身又出现内部斗争的话,香港就有可能出现一些裂缝。”
记者:高锋 责编:陈美华 嘉远 网编:瑞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