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不立法打击"假新闻" 李家超:前提是"问题可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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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府曾透露有意打击所谓"假新闻"。香港特首李家超最新的说法是,不会为"假新闻"立法,但前提是"问题可控"。香港有业内人士表示欢迎。有观察人士则相信,这是港府在权衡利弊后的决定。

香港行政长官李家超接受《星岛日报》专访时透露,港府会优先处理《基本法》23条立法,若“假新闻”问题可控、不严重,不会立法规管。李家超认为,若自我规律和行业操守使问题可控,不用采取立法手段处理假新闻问题,强调不会把伤风咳嗽当成癌症处理。

港府表明不会为打击“假新闻”立法。外界认为,这是港府权衡轻重后的决定。(记者高锋摄)
港府表明不会为打击“假新闻”立法。外界认为,这是港府权衡轻重后的决定。(记者高锋摄)

香港记者协会主席陈朗升对此表示欢迎。

陈朗升:“要找到‘假新闻’的刑事成分是不容易的,要界定何谓“假新闻”也相当困难。政府现行澄清‘假新闻’的方法是行之有效的。实在看不到把‘假新闻’刑事化的需要。香港所谓的‘假新闻’并不是针对选举,也不是针对讯息发布的平台,而是个人。没有一个自由民主的国家会这样立法。”

香港记者协会认为,要界定何谓“假新闻”并不容易。(记者高锋摄)
香港记者协会认为,要界定何谓“假新闻”并不容易。(记者高锋摄)

香港保安局局长邓炳强去年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2019年反修例示威期间,香港涌现大量假新闻,让港人憎恨政府和执法部门,行径危害国家安全,因此需要作出规管。当局会研究“假新闻”的定义和规管方式。

分析:政府官员也可能堕入“假新闻”法网

香港浸会大学新闻系前助理教授杜耀明表示,自从港版国安法实施,港府要钳制言论不愁没有工具,加上《基本法》23条快要立法,根本没有需要为打击“假新闻”大费周章。而且港府也意识到,一旦立法,非反对派人士也有可能堕入法网。

杜耀明:“当亲政府人士或政府官员谈及任何失实的消息,已有可能抵触所谓‘假新闻法’,而且现有的传媒大部分都是亲北京的。小型网媒也步步为营。‘假新闻法’主要是针对网民转发未经证实消息,但这些也有‘煽动条例’去管制。所谓的‘问题可控’只是下台阶而已。”

杜耀明认为,目前就“假新闻”立法的都是相对封闭落后的国家,与欧美接轨的国家和地区都会相信,言论自由引申的问题该用言论自由去解决,更重要的是,立法打击“假新闻”对于振兴香港经济毫无帮助。

杜耀明:“除非(所谓‘假新闻’)直接损害到别人的隐私、声誉,或者实际导致国家的利益受损,否则,一般会通过公开讨论去解决问题。(‘假新闻法’)这种事情对于外国投资者是陌生的。香港要招商当然会把文明、民主国家视为优先。”

虽然香港特首李家超在专访中表明不会为“假新闻”立法,却强调,《基本法》23条立法愈快愈好。但如果只考虑尽快完成任务而忽略某些潜在风险,会“对不住宪制责任,对不住香港和国家”。

记者:高锋 责编:许书婷 网编:瑞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