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罪犯到底应否佩戴电子定位装置在世界各地一直引起争议。上周末(28日),中国通过新法规,界定有关装置的适用范围和期限。有人权组织却担心,采取这种监控方式会侵害犯人的人身自由。
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上周六(28日)表决通过“社区矫正法”。将来“社区矫正机构”可以利用手机定位、视频通话等资讯核查方式,掌握有关人士的活动情况,针对不服从管理的人士,譬如矫正对象违反法院禁令,未经批准离开居住的市县,经司法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使用电子腕带这种不可拆除的电子定位装置,但期限不得超过3个月。新法规将从今年七月起实施。
北京维权律师莫少平认为,新法规符合国际惯例。
莫少平:“很多国家都是这样。在保释期间让你佩戴这个东西(电子定位装置),确实很多国家也是这样做的。这种规定我倒觉得无可厚非。最长的缓刑期间可以是5年。它没有说你5年之内都必须携带这个东西。不超过3个月我觉得还是比较适当吧。总比没有法律依据去监控所谓被矫正的人要好。”
人权组织担心执法机构滥用新法例
国际人权组织国际特赦中国研究员潘嘉伟却担心,有关法律执行时跟现实会有出入,侵犯到罪犯的人身自由和隐私。
过去一些维权人士在获释后会被要求佩戴电子定位装置。潘嘉伟以原维权律师浦志强为例。他曾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早在2016年接受社区矫正期间佩戴了半年电子手环。
潘嘉伟:“有可能会有一些监视的科技在里面。在中国的环境之下,绝对是有这个可能。在所谓的要求时间之后,有没有后续的继续监视或监听的功能呢?当局有可能透过这个方式长期对当事人进行监视。”
根据中国官方数字,目前全国接受社区矫正的对象达到478万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刑法室强调,制定“社区矫正法”目的是帮助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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