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党公开警方文件 打压手法酷似大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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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警方以 维护社会安全为由,首次引用“社团条例”条文考虑全面取缔提倡“港独”的香港民族党。民族党召集人浩天强调,这是桩政治事件。有评论指香港当局取缔民族党的手法,可以和大陆对待异见人士的手段相提并论。

香港民族党周三公开警方交给召集人陈浩天的文件,内容提到民族党不排除会以武力抗争,将危害社会安全,并正采取实际行动实践违法的目标,政府有必要在政治活动演变成暴力前采取措施,禁止民族党运作。

陈浩天周四向本台记者说,这次属于政治事件,反映言论自由不受法律保障。

陈浩天:其实他搜集的所谓证据都是我的言论,(政府)是因为我的言论而入罪。现在已经可以不用为(基本法)23条立法,因为他们已经可以用其他的法律作为政治工具,代替23条。因为对23条的反弹可能会很大,用现行的法律作为政治工具去打压我们是比较方便。

香港警察交给陈浩天的文件有差不多700页。内容提到,根据条例,不一定要涉及武力才能被视为危害国家安全;还称虽然陈浩天声称已放弃暴力主张,但他们从未在社交媒体提及已改变立场。文件又指陈浩天曾提到,应争取西藏及蒙古等地独立组织成为盟友,显示他与海外政治组织有联系。警方并以他提倡渗透社会各阶层为例,指民族党有组织有计划推动“港独”。

香港时事评论员桑普认为,香港警方的指控与中国大陆的“煽颠”和“寻衅滋事”等罪名一脉相承。

桑普:就是以言入罪。任何行动和言论,只要它不高兴,龙颜大怒,它都可以把你治罪。这在法治国家是闻所未闻的。法治国家的概念是,你的言论或结社必须涉及明显、立即与直接的暴力威胁。香港政府搬出的理由是,要有预防措施。什么叫预防措施呢?中共常讲的,把所有的苗头消灭于萌芽状态。所以他(香港警方)的想法、心态、套路(与中共)是完全一样的。再谈手法:大清早找2个警察去拍门,送上一叠四寸厚的文件给陈浩天。这种做法是莫名其妙的。

有评论认为,香港当局首次引用社团条例“维护国家安全”,显示基本法23条立法以“斩件式”,也就是分开处理的模式上马。桑普认为,这与中国当下“宁左勿右”的风气有关。

桑普:它要以现有的法律去治罪。几步曲是这样走的:先抓民族党,一步一步来。今天讲香港独立不行,明天“社民联”跟“人民力量”常讲的联邦也不行,到“香港众志”讲的自决也不行,到现在泛民主流的结束一党专政也不行。总之把所有香港的民主派和本土派打散。

桑普指出,基本法23条立法面对来自国际的压力,这可能是当权者选择以其他法律手段打压本土派的主要考虑。

特约记者:高锋 责编:胡力汉、吴晶 网编:瑞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