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殇之柱"被港警视为"煽颠罪"物证

屹立香港大学校园超过二十年、被视为六四事件最后重要象征的雕塑"国殇之柱"被移除后的命运备受关注。香港警方国安处5月5日采取行动,以涉及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为由,取走一件相信是"国殇之柱"的证物,打算用作控告香港支联会的罪证。

2021年,“国殇之柱”被转移到位于元朗石岗的港大嘉道理中心。香港警方国安处5月5日早上持法庭手令在元朗取走一件与一起“煽动他人颠覆国家政权罪”案件有关的证物。据了解,该证物就是“国殇之柱”,用来控告香港支联会。

象征悼念六四天安门事件的“国殇之柱”由50个人脸和半身像组成,创作灵感来自集中营的照片。雕像造型涵盖不同族裔,代表世界各地被极权镇压的人士。1997年从丹麦运到香港,在香港主权移交前最后一个六四烛光集会上展出后,由港大学生会护送至校园。其后经由学生投票通过,永久摆放在校园平台位置。2021年,港大校委会谘询法律意见,认为雕像为大学带来法律风险,决定把它移走。

创作者、丹麦艺术家高志活对本台表示,国殇之柱是个人艺术创作,支联会当年只是协助展示,不明白为何会成为证物。

高志活:“我真的不明白雕塑与支联会案件有何关连,我感到疑惑。他们没有强迫我创作雕塑,他们没有支付我金钱,所有展出开支都由我个人承担。虽然支联会和很多香港人都曾经协助我把“国殇之柱”放在香港,但船公司、吊运公司和香港大学也有参与,甚至香港当局当年也允许我展出和搬运“国殇之柱”。我不明白为何20年后,会成为违反港版国安法的证据。此事让人无法接受。”

2013年,高志活(左)在香港大学校园以混凝土为国殇之柱加固。(高志活独家提供)
2013年,高志活(左)在香港大学校园以混凝土为国殇之柱加固。(高志活独家提供)

高志活对于前往香港感到忧虑

高志活说,过去一年多他多次联络港大要求取回“国殇之柱”,但没有得到正面回应。

高志活:“若港府继续‘绑架’我的作品,我不排除控告他们占据私人财产的可能。除非港府承诺不以港版国安法起诉我,否则我不会考虑亲自到香港处理事件。”

台湾华人民主书院协会理事长曾建元表示,“国殇之柱”被移除后再也没有公开展示,根本不存在影响国安的疑虑。

曾建元:“‘国殇之柱’的所有权人是高志活。他要委托谁来帮他管理是另一回事,更何况支联会已经解散了,负责人大多数都在坐牢了,对于一块已经被封存的作品还能够引发犯罪,真令人不可思议。我认为,这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曾建元说,更重要的是,“港版国安法”原则上不具有追溯力。

曾建元:“在‘港版国安法’里面有不溯及既往的这样一个规定,你不能以港版国安法来追溯过去香港政府同意或保障‘国殇之柱’公开展示的决策。”

已解散的支联会、前主席李卓人、前副主席何俊仁及邹幸彤被控"港版国安法”当中的“煽动他人颠覆国家政权罪”。

记者:高锋 责编:许书婷 网编:瑞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