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务院港澳办和中联办分别就修订《逃犯条例》表态,指修例是必要、合理合法。港澳办表明,要解决争议,关键包括尊重“一国两制”下,国家的“一制”。中联办则指出,香港回归至今,从未向大陆移交犯人,修例有助提升香港的法治形象。有评论认为,即使北京强行修例,势必付出巨大代价。
香港立法会审议修订《逃犯条例》引发混乱和冲突后,香港智库组织“民主思路”的访京团周三(15日)上午与港澳办主任张晓明见面。其后港澳办网页上载新闻稿,指张晓明在会面期间谈到修例问题,认为要解决争议,关键是把握好三点:守护法治、公义;回归理性、专业;尊重事实以及“一国两制”下国家的“一制”。
民主思路召集人、香港行政会议成员兼团长汤家骅透露,张晓明在会面中主动谈到修例。
汤家骅:“张晓明认为《逃犯条例》修订合适、合理、合法,他特别提到‘一国两制’精髓,在于互相尊重、互相了解。绝对尊重香港的司法体制、香港的司法管辖权。他有提到‘港人港审’不是完全符合法律原则,甚至不是完全符合香港的普通法制度。”
汤家骅援引张晓明说,特区政府应就修例多解释和沟通,争取港人信任。
中联办也透过官网发稿,提及97年回归以来,大陆公安机关克服法律障碍,已向香港移交260多名疑犯。相反,香港与20个司法管辖区有移交逃犯长期协议,与30个国家和地区签署了刑事事宜相互协助安排,与大陆却没有相应安排,至今未曾向大陆移交疑犯。
中联办指出,《基本法》第95条规定,特区可与大陆司法机关相互提供司法协助,修例是落实《基本法》的应有之义,维护香港法治核心价值,巩固提升良好法治形象的重要举措。
中联办主任王志民周二召开领导班子会议。会议坚信,香港各界能拒绝和抵制别有用心的“蛊惑谣言”,和“人为制造的恐慌”。
估计北京表态后商界反对声音会沉寂下来
香港城市大学前政治学教授郑宇硕认为,随着北京明确表态,估计香港商界的反对声会沉寂下来。
郑宇硕:“中央的表态当然对于压抑工商界反对的声音有颇大的作用。即使工商界有所不满,也不希望正面挑战中央政府的权威,建制派(亲北京)立法会议员总得执行中央的政策,全力尽快通过《逃犯条例》修订方案。目前来说的确很难看到什么转机。”
他相信,北京已准备好为强推有关修订付出代价。
郑宇硕:“第一,香港民主派议员代表了大多数的选民,但在这议会上却未能发挥起码制衡的作用,这是很危险的,第二,从中英谈判以来,中国一向十分照顾投资者利益,现在对香港工商界和外商的声音却没有反应,没有和他们让步妥协的倾向,是香港工商界质疑自己的重要性。”
香港法律界反修例立场坚定
香港12名大律师公会前任或现任主席周三发表声明,对政府在缺乏恰当谘询之下硬推修订逃犯条例,感到十分遗憾。
他们指目前签订引渡协议的地区,必须先确定这些地区的刑事法律制度可与香港兼容,修订逃犯条例意味绕过这些传统保障,将来只要特首证明就可启动引渡或移交程序,整个过程中立法会缺乏参与。
这批法律界人士认为域外管辖权授权香港法庭审理在外地犯谋杀罪的港人,是一个可行的方案,这个安排并不抵触普通法的精神和原则。
记者:高锋 责编:胡力汉/嘉远 网编:瑞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