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独派人士提出立法禁止悬挂中国大陆的国旗五星旗的公投案。台湾中央选举委员会召开听证会,各界学者、专家和法务部就此表达看法,支持和反对的声音难分伯仲。
在台湾,独派人士前台湾中社社长、私立逢甲大学副教授刘曜华提出立法禁止悬挂五星红旗公投案,公投主文是“你是否同意立法规范,禁止公开展示及悬挂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之五星旗帜?”
中央选举委员会5号召开听证会,聆听学者、专家和法务部看法。
刘曜华认为,五星旗是敌国的旗帜,为黑道暴力分子所拥有,应还给台湾免于被视觉污染的公共空间。
刘曜华在听证会上说:“(中国大陆国庆)十月一号到了,如果每一条道路街上,全部都是中共五星旗,我们要允许我们这样的空间被占据吗?国家应该思考、保障,曾经受过共产党伤害,看到五星旗,第二代、第三代感受为何?他们(都有)曾经历过内战的伤痛经验。”
刘曜华说,台湾人民或可选择认同对岸中国,但更多人希望在台湾这块土地能有干净空间:“就跟过去讨论性骚扰一样,你会觉得无所谓,就摸一下而已有什么关系,就忍一下就好了,我们要继续忍下去吗?反正这是他的自由,我就忍一下,我(走到)101大楼就不看,闭着眼睛。如果摔倒了谁负责?”
法务部代表、检察官陈玉萍表示,如果没有涉及意图破坏国土、窃据国土、颠覆政府、组织犯罪、强暴胁迫等更严重内乱外患行为,而只是纯粹公开悬挂国旗,要考虑是否与刑法中的比例原则不相符合。
陈玉萍说:“如果只是一个小女孩她拿着五星旗的旗 子,这样的情形是不是就施予刑法?它合不合我们权力限制的比例原则的要求?”
中央研究院法律学研究所副研究员苏彦图指出,大法官释宪提到人民有主张共产主义或分裂国土的政治自由,这政治言论受到宪法保障。除非涉及叛乱言论表达,强暴胁迫,对“国安”或自由民主宪政存续构成立即危险,否则国家不得以限制。因此,公开悬挂五星旗是表达特定政治立场的象征,是政治言论,提案主张跟宪法原则有明显出入。
成功大学法律学系副教授陈怡凯则质疑事涉背叛宪法的问题:“假设你是主张‘一国论’,同时又说对方是合法政权,反而我们要不断被对方统一,那你这个是背叛宪法的行为,这已经是国族认同的变更,一个民主法治国家,有没有义务维护国民的国族认同?有!”
中正大学法律学系教授李仁淼认为,要采取什么立法政策,跟它会有何危害,与历史经验相关。这面五星旗在国际上代表什么?它对台湾生存空间的打压到什么程度?
李仁淼强调:“那不是限制他的言论,而是周边会引起暴动,像(统促党主席)张安乐他们,立刻就会有其他本土派,你这样的对立,他其实不是在限制你言论的内容,(如果你在出版物中)宣扬共产主义,没有人会管,台湾是民主社会。可是你在公开场合(这么做),它就是会有立即危害。”
陆委会发言人邱垂正5号表示,尊重该公投案,但强调国旗是国家主权象征,中国大陆不放弃武力犯台,在台湾悬挂五星旗若伴随暴力行为,危害国家安全与社会秩序,就不是台湾政府乐见,也非法律所允许。
中选会表示,30天内会就这个公投提案作出决定。一旦核准可进入第二阶段连署,最快今年底与选举同时举行。目前已通过19个公投案,是否能达到连署门槛都未定。
自由亚洲电台记者夏小华 台北报道 责编:申铧 网编:洪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