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NGO工作者李明哲在中国大陆法庭认了犯下“颠覆国家政权罪”。也曾被认罪的大陆异议人士龚与剑认为,中国大陆借李明哲案彰显主权和司法管辖权,意即“台湾非化外之地,要整你就能整你”。
台湾前民进党工、NGO工作者李明哲11号在湖南岳阳中级人民法院认犯颠覆国家政权罪。
在台大陆异议人士龚与剑接受自由亚洲电台采访认为,如照起诉书李明哲2012年就犯案,为何5年后的此时才抓?耐人寻味,很可能借以宣示主权、杀鸡儆猴。
大陆异议人士龚与剑说:“他们要杀鸡给猴看,就是说抓了李明哲一个人,要让台湾的一些民众,心中有所恐惧、有所惧怕,就说他们通过审理李明哲,无形中又宣扬他们所谓的『九二共识』,所谓的『一个中国』,就是你台湾也不是我们中共法律的化外之地,他们想整你就随时可以整你。”
湖南人龚与剑曾因犯“反革命罪”,现改名“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劳教两年,他说,想获释就必须签认罪书、悔改书,感谢党挽救你,感谢政府照顾你,不写就算刑满,也得在牢里继续待着。
龚与剑指出,在大陆,公安、检察院、法院都是同一个部门,早在开庭前,法官就知道怎么判,所谓“开庭”,仅只是走个过程让人家看。
他质疑,从李明哲被迫剃头、家书用的是公安做笔录的公文纸,还有法庭外围观的民众遭国保抓捕跟监,所谓“文明办案”不攻自破。
大陆异议人士龚与剑说:“在中共看守所里,每个人进去以后,不管什么原因,他就会强迫把你的头发给剃掉,这就说明李明哲先生在看守所里面的遭遇,好像也没有被中共什么所谓的『文明执法』吧,就对他很好什么的。当年我坐牢的时候,在中共的看守所根本就看不到电视、听不到广播,每天都是做不完的手工活,他会给你分配劳政任务,我也不知道李明哲先生怎么会在看守所可以天天看到电视,经历过这种事的人听起来的话,就觉得很违背常理。”
大陆异议人士温起锋认为:“中共是做贼心虚,他有点风吹草动就很害怕,他害怕大陆人民都会知道真相一起把他推翻,所以他有一点风吹草动,中共就会来抓,就是消灭在萌芽之中,他把民主的火种,一有动静就把他熄灭掉。”
也曾在被失踪软禁期间,被认罪和签悔改书的温起锋说,看李明哲在庭上认罪的讲话,丢三落四,前言不搭后语,就知是被逼做局。温起锋认为起诉李明哲的罪状,在西方国家都属言论自由,呼吁中共当局让李明哲假释回台湾。
记者:夏小华 责编:黄春梅/吴晶 网编:李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