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交通部观光局规定“陆客团”十月起强制投保

在台湾,交通部观光局规定十月一日起,中国观光团体旅客赴台旅游之前,应强制投保旅游伤害、突发疾病医疗,和善后处理费用等保险。不过此项新制目前只适用大陆的陆客团,自由旅行的旅客尚未被纳入规范。

台湾旅游品质保障协会理事长许晋睿,与中国永安财产保险公司、北京泰瑞保险旗下的安旅网,签署陆客赴台旅游保险,以及救援服务合作协议。

许晋睿表示,品保协会将督导大陆游客赴台旅游专用保险,从销售、验证到紧急医疗救援的流程,一旦有重病大案发生,立即设立由品保协会督导的即时在线因应服务平台,品保协会也会介入管控及协调服务流程,对旅客多一层保障。

台湾旅游品保协会秘书长陈怡全说:“原来我们的规定是,台湾的旅行社要为陆客团体来到台湾的时候,投保责任保险,责任保险的范围就是旅客旅游途中发生意外事故才有理赔的动作,如果陆客来到台湾突发疾病、个人的一些问题的时候,并不在保险的范围之内,可是它也会发生的,所以在这种情况下会给台湾的医疗体系和台湾的接待旅行社很多很多的困扰,因为这些费用的垫付之后要去追索,很麻烦。”

陈怡全说:“他来到台湾生病了,台湾旅行社能不管吗?得去协助他们处理,那明明生病不是我们旅行社应负责的范围,可是基于人道或各种方面帮他垫付了这些费用,回去索讨上都有很多很多的困难, 使用者付费这是基本的道理,所以现在的制度我觉得是符合大家需要的。”

陈怡全提到,陆客在台最大宗是意外事故,其次是突发疾病,像是高血压、心肌梗塞,甚至痛风等都有可能在旅游中发生,但都不在旧制的责任保险理赔范围。

他还说,台湾的医院会认为病人是你旅行社送来的,且接待的旅行社也是陆客的保证人,所以会找台湾的旅行社支付陆客的医疗费,而作为台湾接待方的旅行社,则因为顾及许多团费寄放在中国组团方的旅行社,担心收不回来,所以对于替陆客垫付的突发疾病医疗费,一旦追索不到,也多半自认倒楣“吞”了下去。

品保协会指出,十月一日新制上路后,陆客来台前,就必须在大陆买好有关突发疾病医疗的保险,现在有大陆的保险公司愿意提供这样的保险服务,而且在台湾有对口协助单位,二十四小时服务保户,处理医疗、运送及医疗费现金垫付等服务。品保协会乐见大陆更多保险公司提供相关服务,并由台湾品保协会负责监督。

而新制规定,陆客来台旅游意外险最低保额为新台币两百万元,突发疾病医疗险最低保额五十万元。不过,十月一日新制上路,只针对“旅行团”规范,移民署承诺“自由行”的部份会尽快跟进新制。

陈怡全提醒,观光局现行规定旅行社要强制为陆客团投保责任保险,但“自由行”的陆客,行程不是由旅行社安排,出了意外,也不在保险公司理赔的范围,更不要提生病了,所以自由行的陆客,要注意在大陆就要替自己买好保险,就他了解,一般一人旅游险约五十元人民币。

(特约记者:夏小华 责编:胡汉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