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全国人大会议上周宣布审议“港区国安法”已纳入人大议程,并将于本周四人大会议闭幕时,提交人大代表表决通过,最快今年数月后实施。中国法律界人士称,如果“港版国安法”在香港实施,将形成“一个香港,两套法律”的局面。
1997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当年中国领导人邓小平提出在香港实行“一国两制”、“港人治港”以及“高度自治”并承诺维持香港资本主义制度50年不变,但50年未过一半,上周四(21日)传出“港版国安法”被纳入中国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议程,次日官方正式宣布将审议《港区维护国家安全法》,并纳入《基本法》附件三,直接在香港实施。
增设国安法庭中国公民任法官
港区人大代表陈曼琪对“港区国安法”提出五点建议,包括:订明法律防范、制止和依法惩治在香港发生的危害国家安全的相关罪行、刑罚及以香港法院作审判机关;订明特区法院设立专门的国家安全法庭,有关法官由在外国无居留权的香港特区永久性居民的中国公民担任等等。
中国内地法律界学者孙大平接受自由亚洲电台采访时表示,他相信陈曼琪的五点建议非其本人原创,而是北京的意图,北京正在将中国内地的法律延申到香港:“共产党等于要在香港建立自己的司法体系了,那么香港的司法就不是独立的了,他会一步一步的围绕国安法,一步一步的把他想要的东西加进去。这等于在香港有两套司法体系,一个是香港原来的一国两制框架下的司法体系,他们不会去审理涉及到颠覆国家政权方面的案件,那么这个政治法庭设立完之后,以后的言论,意识形态等方面的罪名,都可以给你扣帽子抓进去判刑。”
陈曼琪的建议包括北京政府在香港设立特区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法的执法机关及工作由特区警务处增设香港国家安全部负责等。
北京律师张群对本台说,中央政府为香港特别行政区制订的国安法,其本质并非维护国家安全,而是维护中国共产党的利益:“在中国这边,到处以寻衅滋事,煽动颠覆等抓了很多人。任何打横幅,任何喊不利于共产党口号的,甚至在网络上发表相关言论,在家里写相关文字,拍照放到网上,都属于违反国安法,把人抓住定罪。这样的法律有这样的条款实施,几乎是说话就会被抓。”
游行示威及联系外国都可被定罪
中国外长王毅周日在记者会上说,对香港实施港区国安立法是为了香港的“长治久安”。对此,张群举例说,如果“港区国安法”实施,很多抗议活动都可被以违反“国安法”定罪:“有任何的游行示威,都可以抓起来,由此,香港民众表达不同的意愿,表达诉求的示威行为,静坐行为,你与外国人联系等都属于分裂国家,都可以入罪。”
有网民本周日在港岛区发起“反恶法游行”,有人高举港独旗帜及高呼口号,双方爆发冲突,警方多次发射催泪弹和用水炮车驱散人群,约180人被拘捕。
美国国家安全顾问奥布莱恩当天接受美国媒体NBC采访时警告,如果中国政府仍执意通过“港区国安法”,美国将对中国采取制裁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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