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议员提案:在台协会处长任命适用参院大使提名程序

美国跨党派联邦众议员日前提出法案,要求美国在台协会(AIT)台北办事处处长的任命,未来应对等美国驻外大使提名程序,经国会参议院同意。这一提案将对美国现行台湾政策有何影响?

岁末年终之际,美国共和党籍联邦众议员夏波(Steve Chabot)与民主党籍联邦众议员薛曼(Brad Sherman)12月23日将简称为《台湾使节法案》(Taiwan Envoy Act)的提议送交众院外交委员会。

法案要求,美国在台协会台北办事处处长未来的任命须比照一般美国驻外大使提名程序,获参院同意。同时,AIT处长应对等无任所大使的位阶。

美国1979年选择与中华民国断交,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交后,美国根据美中“三个公报”及《台湾关系法》形成的“一中政策”,维持与台湾的非官方关系。

尽管美国不论哪一党执政,上述政策原则始终不变,但具体执行做法在国会监督及行政部门的检讨下,根据美国利益,不时有所调整。

以美台外交官员接触为例,过去台湾派驻华盛顿的代表无法进入美国官署,如国务院,交流或执行公务。但前总统奥巴马任期尾声之际,台湾的驻美代表就已经能进入国务院参与有关活动。

美国在台协会AIT 的台北新馆(AIT视频)
美国在台协会AIT 的台北新馆(AIT视频)

而这一次,针对美国在台协会台北办事处长的任命过程,国会议员表达想法,总部位于华盛顿的非营利组织台湾人公共事务会(FAPA)会长郭正光告诉自由亚洲电台,从台裔美国人的观点来看,用意很明显。

郭正光:“最主要的目的,当然是把它(AIT)提升为‘准大使馆’,等于象征台湾是一个国家。然后,(美国)派一个驻台代表,等于是(派到)其他国家的大使同等地位。最主要是提升台湾的位阶。”

台湾人公共事务会1982年成立,长期在美国国会推动美国政界支持台湾的各项议案。郭正光说,类似的法案过去也推动过。

FAPA则在书面新闻稿中指出,美国在台协会台北办事处长目前由国务卿任命,缺乏国会监督制衡,但AIT处长是美国派驻台湾的实质大使(de facto Ambassador),国会有权通过这种经参院同意的程序来监督美台关系。

淡江大学国际事务与战略研究所副教授黄介正过去也曾在台湾的驻美代表处服务,他则告诉自由亚洲电台,AIT台北办事处长的任命程序属于美国国内事务,外国政府无从置喙,关键在于这对台美关系有何实质提升。

黄介正:“这个程序如果照建议调整的话,当然会比较彰显美国对台湾的重视,但不一定会增加所谓的‘officiality’,就是所谓‘官式的层级’;从不同的角度去看的话,也不一定代表美台关系中间有什么特别重大的变化。”

对于美国国会议员提案,台湾的外交部发言人欧江安则在例行记者会上表示,这涉及美国国会及行政部门的内部程序,台湾尊重,但没有评论。

美国在台协会的总部位于华盛顿,是依据《台湾关系法》成立的非营利组织。美国国务院经由与该会签定的合约,提供大部分的经费及运作指导。美国国会则透过制定《台湾关系法》,也在美国在台协会的运作上担任监督角色。

自由亚洲电台记者郑崇生华盛顿报道 责编:何平 网编:洪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