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伞运动冲击案明宣判 黄之锋:已做好入狱准备

在香港,黄之锋等三名雨伞运动领袖日前被法院以“非法集结罪”判处社会服务和缓刑,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认为刑期太轻提出上诉,案件将于8月17日宣判。黄之锋表示,对自己可能会立即坐牢已做好心理准备。

因雨伞运动被控“非法集结罪“的黄之锋丶罗冠聪和周永康三人,去年被法院判社会服务令及缓刑。律政司认为判罪太轻提出上诉,案件将于8月17日星期四宣判。

黄之锋出席电台节目时表示,他估计会被加重刑期,自己也已经做好了被立即关押入狱的心理准备,但不会放弃抗争。

黄之锋:「过往“非法集结”的案件很少是会判监禁3个月以上……在这个时候,只能够寄语香港人,就是当香港逐渐步入一个威权体制,我们见到的所谓法治其实不断受到破坏。当一班入狱的年轻人都未放弃香港的时候,我希望香港人不要因为(情况)这样,就气馁而放弃。」

香港政府近年来多次就法庭对社会抗争者的判决提出上诉。上个星期,13名参与2014年“反对新界东北前期发展工程拨款“示威的人士,也因港府的上诉被法院由原本较轻的「社会服务令」改判为8至13个月的有期徒刑。

黄之锋表示,17日将会面对就雨伞运动爆发前“重夺公民广场”案的宣判,估计自己可能会被判和其他抗议者相同的入狱刑期。

仍然身为大学生的黄之锋表示,如果被判入狱,将会在狱中完成学业。

(特约记者:王四维 责编:石山/吴晶 网编:瑞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