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前任特首梁振英在卸任后,被揭发出任两家公司的董事。而这两家公司的名称又分别带有“一带一路”及“大湾区”的字眼。梁振英任内曾积极推动“一带一路”政策,现如今担任有关公司董事,引发其在任时已为自己铺路,存在严重利益冲突的质疑。
自从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提出“一带一路”政策后,时任香港特首的梁振英积极响应,大力推动香港关于“一带一路”的发展。
今年3月,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深化中国内地与港澳的合作,研究和制定“粤港澳大湾区”的发展。在4月,当时仍是香港特首的梁振英随即率领港府主要官员,到“大湾区”内多个城市实地考察。
9月11日,香港传媒报道,梁振英在卸任特首后担任两家公司董事。两家公司分别为“‘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香港中心有限公司”以及“大湾区香港中心有限公司”。
有关事件引发争议。按照香港有关规定,特首在离任后3年内,不可出任任何公司董事,学术或非牟利项目例外。但是仍需要作出申报。
香港民主党立法会议员林卓廷批评指,梁振英担任特首期间积极推动“一带一路”发展,同时亲自主持“一带一路督导委员会”。现在在拥有政协副主席身份的情况下,同时担任有关公司的董事,存在严重角色冲突。
林卓廷:这两个项目都是涉及非常庞大的资金,也有很多土地或者专业上的服务,是一个很庞大的生意机会……他(梁振英)现在离任之后,做国家级的领导人,继续做这些事,会不会令商界因为他的身份而和他合作,如果他从中获益的话,存在很严重的角色和利益冲突。
他又说,已经向现任特首林郑月娥发出信件,查询梁振英是否曾申报利益。
梁振英在2014年被传媒揭发,收取澳洲公司UGL5,000万元但未申报。香港社会极为关注有关事件。
特约记者:王四维 责编:石山、何平 责编:李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