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警方去年以疫情为理由禁止“六四”集会,但支联会仍呼吁市民自发到维园点烛光。支联会主席李卓人、前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以及壹传媒集团创办人黎智英等共26名民主派人士分别遭票控举行、明知而参与及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案件周五(5日)下午于西九龙裁判法院审理。五名被告朱凯迪、黄之锋、岑敖晖、袁嘉蔚及梁凯晴表示会认罪,案件押后处理。
牵涉26人的“六四非法集结案”周五于西九龙裁判法院开审。26名被告中,共24人出席聆讯,当中前香港众志主席罗冠聪及前香港大专学界国际事务代表团发言人张昆阳早前已离开香港,继续缺席聆讯。
而案中3名被告,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民主党主席胡志伟及前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早前分别还押惩教署看管或在监狱服刑,他们周三早上由囚车押解到法院应讯。3人在被告栏内不时露出笑容,向旁听席点头、挥手,精神状况良好。
五人选择认罪 岑敖晖:希望案件快点完结
五名被控“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的被告,包括朱凯迪、黄之锋、岑敖晖、袁嘉蔚及梁凯晴将选择认罪,案件押后至4月30日在湾仔区域法院审理,届时会听取被告的答辩及求情,因案件属传票检控5人无须申请保释。其余被告案件押后至6月11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提讯,处理如何合并案件或分拆事宜。
有意认罪的岑敖晖上庭前对传媒表示,希望尽快处理案件。
岑敖晖说:今天应该会指示律师会认罪,(为什么?)快点完结可以有多点时间做自己的东西。
律政司以传票方式对被告作出检控,代表律政司的控方早前提出将案件转介到区域法院,因涉案人数众多,获安排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审理。法官郭启安在庭上问控方,为何要将案件转介到区域法院,是否有法律争拗或案情较复杂,裁判法院无法处理,“但据控方解释,似乎非裁判法院判刑能力不足”,又称“区域法院都唔系冇野做”,将案件转至区院涉公帑问题,区院法律援助费用高好多,是用纳税人的钱,加上审讯日期会变长,公帑开支变多,会是公众关注的问题。
控方解释是考虑到一篮子因素,包括呈堂文件已转至区域法院,处理流程上会更方便,又称明白区域法院的法官非常忙碌,但相信案件占用的时间不多,仍希望在区域法院审理。
辩方表示尊重控方的意愿,指被告选择认罪,只是想加快处理案件。
李卓人:香港人权状况不断倒退
李卓人批评当局政治检控,控告非法集结是违反香港人的集会权利,他又称香港人权状况不断倒退,包括52名民主派人士参与初选被捕,是将国安法凌驾香港法例,针对传媒的打压,是新闻自由头上的一把刀”,强调香港有言论、新闻及集会自由。
李卓人说:支联会与很多人一起到维园燃点烛光,我们重申悼念“六四”无罪,燃点烛光无罪,人民绝对有权悼念“六四”。中国在香港,以及中共自己的人权不断倒退,自从国安法通过后,在香港出现的是97个(人被)滥捕,大家都知道现在的香港人权状况一直倒退。
26名被告分别为李卓人、何俊仁、邹幸彤、蔡耀昌、张文光、麦海华、尹兆坚、赵恩来、梁耀忠、梁锦威、黎智英、郭永健、陈皓桓、何秀兰、胡志伟、梁国华、黄之锋、罗冠聪、袁嘉蔚、梁凯晴、岑敖晖、何桂蓝、张昆阳、梁国雄、朱凯迪及杨森。除黎智英外,其余25人被控于去年6月4日在维园外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
26名被告中,13人被控“非法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包括黎智英、李卓人、何俊仁、邹幸彤、蔡耀昌、张文光、麦海华、尹兆坚、赵恩来、梁耀忠、梁锦威、黎智英、郭永健及陈皓桓;李卓人更被控“举行未经批准集结罪”。其中2名被告罗冠聪及张昆阳早前已离开香港,继续缺席聆讯,法庭已发出拘捕令。
记者 刘少风 责编 胡力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