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国判喝啤酒模特儿鞭刑 因斋月推迟

马来西亚宗教局星期一以尊重斋月为由,推迟一名穆斯林妇女因喝啤酒将受鞭刑。但是这宗因涉及宗教和人权的敏感话题引起争议,民运团体认为鞭刑对妇女是一种歧视,并违反宪法。自由亚洲电台特约记者程婷的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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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模特儿卡蒂卡,因为在夜店喝啤酒而被罚鞭笞6下及罚款马币5千元。她在星期一前往监狱服刑的半途中,宗教局突然改变主意决定释放她,让她暂时逃过鞭刑。

宗教局后来解释说,宗教法庭并没有撤销卡蒂卡的鞭笞刑罚,而是为了尊重斋戒月,当局决定将刑罚暂延到斋戒月之后才执行。

卡蒂卡因为宗教局这项峰回路转的决定感到混淆,她对守候在家门外的大批媒体说,我不清楚发生了什么事,我感到惊讶和无话可说,我必须看到当局的白纸黑字之后,才决定下一步要怎么做。

马来西亚明文规定,禁止穆斯林喝酒赌博,违法者最高可被罚坐牢3年和鞭刑,但是很多案例都是罚款了事。而卡蒂卡如果接受刑罚,她将成为马来西亚伊斯兰教法下,第一个因为喝酒而被鞭笞的女性,引起宗教界和人权团体的争论。

伊斯兰教律师团体支持宗教局的做法,他们呼吁各界必须尊重鞭笞是伊斯兰教法所赋予的惩罚,而且鞭笞女性的藤条有一定的规格,执行者在鞭打时,也只是使用适当的力度。

但是妇女及社会发展部长却对鞭笞的裁决感到震惊,认为喝酒虽然违反伊斯兰教,但是有关惩罚必须公平对待女性。

非政府组织性别平等行动联盟,星期一发表文告指出,鞭笞刑罚不但违反人权,也无法发挥阻吓作用。而模特儿卡蒂卡的案件并没有采取一般的惩处原则,她只是初犯,她已经认罪并悔改,而她所犯的罪行没有涉及暴力,但是她所承受的鞭笞重罚却和她的罪行不成比例,这是一项歧视穆斯林女性的惩罚。

该组织成员哈米达说,卡蒂卡是歧视制度下的牺牲者,这违背宪法所保障的性别和宗教平等原则,而且民事法律也反对鞭笞刑罚。

大赦国际日前也呼吁马来西亚政府撤消对卡蒂卡的惩罚,因为鞭刑是残酷以及不人道的刑罚,不容于国际人权法。

马来西亚宗教局如果在反对声浪下,继续执行鞭笞刑罚,将有损马来西亚作为温和穆斯林国家的形象。穆斯林在上个周末开始实行斋戒月,这是一个寻求宽恕和反省的时刻,卡蒂卡鞭笞案件是否在斋戒月之后出现新的转变,令人关注。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特约记者程婷从吉隆坡发来的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