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劳动法》已经颁布多年,有关保障工人就业和工资、社会保险待遇等的规定也不少。但是,工人在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诉诸法律,却常常遭受到打击报复。一位安徽合肥的邮政工人反映,他所在的合肥邮政局不仅不依法给他办理社会保险,而且在他不服,提出申诉后,对他进行打击报复,使他失去了工作。这位工人多次告到法院,没想到法庭也受到省邮政局的干预,不能依法判案。下面请继续收听本台劳工通讯主持人韩东方的有关采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