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名艾滋感染者促规范检测消除歧视

近80名艾滋感染者,就规范艾滋体检存在泄露个人隐私问题,近期致信中国31个省属疾控中心,呼吁规范艾滋检查,消除艾滋感染者就业歧视。

只有20多岁的谢鹏,於2017年3月,在他以第一名的成绩被四川内江市一家企业录取,但工作一个月后,被要求参加单位委托的内江市六医院的“入职体检”,2017年6月9日,正在岗位上的他突然被单位要求离开岗位“回家养病”,伴随而来的,是一张HIV阳性确诊书。回到家后,除了收到单位第三个月工作的一笔工资后,就再也没有了任何单位的回音。

谢鹏本周二(30)接受自由亚洲电台采访时表示,在律师的帮助下,他起诉聘用他的企业,最后获得数万元人民币的赔偿,该企业又再重新聘请他。

但为了公共权益,他决定起诉相关医院:“我觉得在这个案子中(用人)单位确实错了,但是疾控中心和医院,他们及时的拒绝了单位这种不合理的体检理由,或者提前告知我,有检测这一项,可能这个事件就不会让我陷入一年的诉讼中。尽管上一个案子达到了我想要的补偿,但是我整个人身心疲惫,而且也承受了特别大的压力”。

谢鹏起诉内江市六医院、内江市市中区疾控中心、内江市疾控中心的隐私权纠纷案,将于11月9号开庭。在此之前,谢鹏的公司已同意让他继续工作,签署了一份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并支付谢鹏6.3万元作为补发此前的工资。

代理谢鹏案的四川律师于全对本台表示,谢鹏案起诉医院在未征得化验者同意之下,检测艾滋病病毒,违反了“自愿检测”原则:“法律规定是自愿检测,但如果从公共利益来说,还是有关系的。即使检测,你还是要给人家保密,保证化验者公平的就业权利”。

谢鹏委托的另一位律师常玮平对本台记者说,按照艾滋病防治条例,对艾滋病病毒的检测是自愿检测:“当事人同意检测,检测结果出来之后,可以把相关数据汇总到疾控中心去。但是,随着现代科技发展,现在艾滋病并不像刚开始那样,不可治愈或无法控制。他应该去敏感化,当作一个不那么极端的事情去看待”

常玮平说,目前,不少企业对求职者体检,加入艾滋病检测,况且是在当事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检测。他说:“这样的话,我们认为侵犯了当事人的隐私权。我们并不排斥或反对对艾滋病感染者信息,进行相应的登记和帮助、药物发放,但是这要建立在当事人对自己病情的自主选择,是否披露的前提之下”。

谢鹏于10月24日,寄给31个省市疾控中心的呼吁信,获得四川、河南、陕西共12个省、近80名感染者签名支持。他在信中呼吁,全国疾控中心坚守自愿检测原则,尊重受检者检测意愿,对艾滋病检测环境进行全面核查,严格保护HIV检测者的隐私权利,不在未经同意的情况下,私自检测受检者HIV抗体。对用人单位的委托进行认真审核,如非国家特定艾滋病感染者不能从事工种,疾控中心有权拒绝用人单位单方面检测HIV的委托,不要再做非法体检委托的帮凶,以及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师行列中,取消对爱滋病患者和感染者充满歧视性的合约条文。

记者:乔龙 责编:胡力汉/嘉远 网编:瑞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