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黑龙江省母婴保健条例》开始施行,条例规定再次施行强制性的婚前医学检查制度,引起争议 。下面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希望的采访报道.
黑龙江省卫生厅负责人最近宣布,《黑龙江省母婴保健条例》的公布意味着该省将再次施行带有强制性质的婚检制度. 修改后的《黑龙江省母婴保健条例》已于6月24日审议通过,并开始施行.
自2003年中国全国施行``自愿婚检制度``以来,黑龙江是目前中国唯一通过人大修改条例,而重新实施强制婚检的省份. 黑龙江省恢复强制婚检的理由是, 近年来,哈尔滨市新生儿畸形率从2003的0.7% 攀升到0.78% ,其中带有梅毒病菌胎儿8例.
海外中文媒体,多为新闻网的报道援引黑龙江省卫生厅妇基处处长姜相春的话说,她收到很多遗传学专家, 一线医生的信,对畸形儿出生率上升表示忧虑。(哈尔滨医科大学一位遗传学教授在给姜相春的信中表示,婚前检查不仅是个人的事情,更是关系子孙的大事,``国家就是免费,也要把婚检搞下去``美国民间学术机构``中国信息中心``的廖天琪女士对此认为: (录音)
2003年10月1日,中国《婚姻登记条例》开始施行,婚前医学检查变为``自愿``性的。因为民政部门认为, 一方面由于婚姻法规定的``医学上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一直未能明确, 婚姻登记机关根据婚检机构出具的检查结果,无法认定当事人是否患有``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另一方面, 由于检查没有针对性,婚检中存在检查项目多, 收费高等问题,群众反应强烈. 因此,强制婚检被取消。就中国是否存在隐私法这个问题,``中国信息中心``的廖天琪女士回答说:(录音)
黑龙江省卫生厅的一位官员表示,实施婚检制度是落实《婚姻法》的一个具体措施。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希望的采访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