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7月1号起,北京市将正式推行《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北京市企业女职工生孩子,个人今后将不再负担生育费用。预计由108万育龄妇女将因此而受益。下面是自由亚洲电台含青的采访报道。
按照新出台的《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如果没有特殊要求,除婴儿费和超出支付标准的床位费外,北京市企业女职工生孩子,个人不再承担生育费用。生育保险规定,不论男女、不论是否生育,都按统一规定缴纳保险费。中国官方新华社的报道说,这一规定体现了社会的公平,保障了女性的权益,防止一些企业以 生育为借口拒招或辞退女工。就此,北京《中国妇女报》高级编辑宋美娅在接受本台采访时表示,中国对生育保险问题的探讨已有十几年的过程,一些城市曾作过不少类似尝试,对北京市有关企业女职工生育保险新规定的出台,宋美娅评论说: (录音)
在北京一家企业工作的一位先生在接受本台记者采访时表示,他对北京市这一新政策的出台持赞成态度:(录音)
北京退休高级知识分子张女士对此则有不大相同的看法,张女士表示:(录音)
但张女士同时表示,现在医院乱收费现象严重,生孩子的费用也越来越高,这一政策的实施,也许会对生育费用的上涨起到一定制约作用:(录音)
不过,新华社的报道说,由于这项生育保险政策在收缴保险费用方面对男职工“一视同仁”,只要是在职人员都要参加,这使一些没有孩子、已有孩子或妻子享受不到这项生育保险的男士对此颇有微辞。一些男职工多的企业也认为,因为交纳生育保险费,企业负担比以前重了许多,因此不太情愿交这笔费用。对此,北京外国语大学退休教授、北京市海淀区人大代表吴青在接受本台记者采访时表示,在这个问题上,每个公民应当认识到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录音)
在北京一家企业工作的那位先生也批评说,这是一种缺乏社会责任感的看法:(录音)
宋美娅女士也就此谈了她的看法:(录音)
所以,宋美娅认为,这也就是生育保险作为一种社会保险,要做到公正和完善的意义所在。
对于实施企业职工生育保险政策,是否会对女性就业起到促进作用、改变女性就业困境,以及生育保险范围是否应该延伸到企业之外、把外地来京打工人员以及个体经营者也囊括进来等问题,我们将在下周同一时间的节目里进行讨论。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含青的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