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出台外商投资司法解释 配合市场准入

近年来,中国进一步放宽外资准入,取消或计划取消多个领域的准入限制。为了配合这一对外开放举措,中国最高法周五发布《外商投资法》司法解释,并针对外商投资负面清单制度的审判作出规定。

今年三月,中国第十三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通过了《外商投资法》,确立了新型外资法律制度的基本框架,并提出国家对负面清单之外的外商投资,将给予国民待遇。这项法律将于元旦起生效。

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周五举行新闻发布会,出台了《外商投资法》的司法解释,对涉外民商事案件的审理工作作出规定,主要涉及外资领域就负面清单的适用性产生的合同类纠纷。

记者注意到,这份文件有两大重点。

第一,即便外国投资者投资了负面清单规定限制投资的领域,只要在法院作出判决前,采取了必要措施满足了准入要求,投资合同仍然可以认定有效。

第二,在法院作出判决前,由于政府对负面清单作出调整,外国投资者的外资不再属于禁止或限制投资的领域,投资合同也可以认定有效。

学者:为外商留出更多回旋空间

从字面上看,这些条款有利于保护外国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最高法表示,制定这份文件是为了给吸引和利用外商投资提供健全的法治保障。

旅美经济学者程晓农认为,中国司法体系向来比较死板,这样的司法解释给外商腾出了一些余地:“这个司法解释相当于给新修订的《外商投资法》开了几个窗口,使得外企能够获得更多的回旋空间。”

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也就是负面清单,是中国政府对部分领域的股权要求等外资准入方面的限制性文件。

中共十九大以来,中国进一步放宽了外商投资准入,已经取消或计划取消一些重要领域的准入限制,而这从负面清单的条目数量上可见一斑。

今年的负面清单的条目从48条减至40条。其中,政府取消了电影院、演出经纪机构、国内船舶代理等领域须由中方控股的限制,取消禁止外商投资宣纸、野生动植物资源开发等领域的规定。

此前外界普遍关注的金融业市场准入,在这份负面清单中也得到了体现。文件指出,政府将在2021年取消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寿险公司的外资股比限制。另外,政府还将于明年和2022年分别取消商用车和乘用车制造的外资股比限制。

不仅如此,政府今年还更新了鼓励外商投资的产业目录。这份清单的全国目录较2017年版增加了67条,包括5G核心元组件、云计算设备、人工智能等等。

程晓农指出,在这些政府计划放宽准入的领域当中,金融业不仅是重中之重,也是当务之急:“目前中国的外汇储备相当紧张,已经接近警戒线水平了。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希望吸引更多的外商投资,特别是外国的银行、投行和保险业,能够送美元上门。”

改善政策环境就能吸引外资?

舆论普遍认为,中国放宽外资市场准入是为了应对国内经济持续放缓的严峻局面,也是为了在美中贸易战的白热化阶段,向国际社会展现中国的开放姿态。

中国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今年前11个月,全国规模以上的工业企业利润同比下降约2%,其中国有控股企业利润同比下降超过11%,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利润同比下降超过3%。

不过,国家发改委周五却发文表示,当前中国经济增速相比往年的确有所回落,但谈不上失速。中国经济发展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也不会改变。

尽管如此,美国普林斯顿中国学社执行主席陈奎德指出,外商是否愿意投资中国市场,最终还是取决于宏观经济形势,而非准入政策:“中国经济大势在下行。因此,外商在判断是否要来投资或者投资是否对其有利时,他们还是要从中国的总体投资环境和经济环境的角度来考量。”

中国总理李克强上周表示,中国经济明年可能会面临更大的下行压力,政府将采取措施,保持经济在合理区间内运行。

自由亚洲电台记者家傲华盛顿报道 责编:何平 网编:洪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