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发改委表示,居民电价偏低,下一步将还原电力的商品属性,也就是关乎十四亿人的生活用电价格将上涨。时事评论人士认为,当年建长江三峡电站时,当局承诺电费可降至几分钱一度,如今每度电费都在五毛钱以上,与居民家庭收入不成比例。
中国多家媒体报道,近日,国家发改委在答复网民关于查询时称,“长期以来中国试行较低的居民用电价格,居民电价较大幅度低于供电成本,是因为工商用户承担了相应的交叉补贴。与国际上其他国家相比,中国居民电价偏低,工商业电价偏高。”发改委透露,“按照进一步深化电价市场化改革要求,下一步要完善居民阶梯电价制度,逐步缓解电价交叉补贴,使电力价格更好地反映供电成本,还原电力的商品属性.......”
官方的答复引发网民负面评论。指当局垄断价格却说要“市场化”。江苏宜兴时事评论人士张建平,本周一(6月28日)对本台说:
“看到这段信息,给我第一个感觉是听到镰刀和磨镰刀的霍霍声音。如果说你(发改委)是市场经济,上述说法(电费商品化)没问题,(电费)要有市场属性。问题是你建三峡电站,我们全民都是付钱的,包括能源、交通、电信通讯等都是所有的纳税人承担。”
武汉居民高先生也有同感,他对本台说,现在什么商品都涨价:
“全都在涨价,食油价格连涨三次。记得建三峡大坝的时候说,三峡大坝建成老百姓的电费达到8分钱一度。现在为止,我们电费还是五毛三分多(一度),还有三峡大坝的建设基金从我们每一度电里扣,是他们说了算。”
据传,中国当年建三峡建大坝,高官承诺建成三峡以后,居民用电要降到8分钱一度。
张建平说:“当时李鹏(国务院总理)怎么承诺的,建三峡电站的时候说,今后居民用电8分钱一度。你是什么时候落实。你建所有的交通、能源等这些基础设施,都是拿我们纳税人的血汗钱去建的,你凭什么跟我们说‘商品属性’?”
国企垄断公共事业控制价格
新浪微博网民留言写道,“水电煤及通讯、铁路,你们全部包干了,然后说价格偏低,价格上面说我们不市场化,垄断做起来也没见你们要市场化,双标到不要脸”。另有网民说,前几天邻居换了电表之后,感觉用电量比以前更多。
此外,国家发改委还提到,“为鼓励城乡居民多用清洁的电力资源,少用煤取暖,《关于北方地区清洁供暖价格政策的意见》(发改价格〔2017〕1684号)明确,适宜‘煤改电’的地区,要通过完善销售分时价格制度,优化居民用电阶梯价格政策,大力推进市场化交易机制等,降低清洁供暖用电成本。”
另据国家发改委官网介绍,居民阶梯电价制度于2012年7月实施,对引导居民节约用电、合理用电发挥了积极作用,较好地体现了“保基本”的改革理念,促进了社会公平。2013年12月,国家发改委出台《关于完善居民阶梯电价制度的通知》,对相关制度规定进行了补充和完善。
多年前的用电分阶制度早已跟生活水平脱节
而在当前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背景下,国务院于2021年2月出台《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发〔2021〕4号),要求“继续落实好居民阶梯电价、气价、水价制度”。
居民阶梯电价制度实施多年以来,已有不少民众反映 “定价跟不上生活水平提高”。
譬如,2020年9月,浙江媒体“小时新闻”曾刊发时评文章称,“设立阶梯电价的目的是为了在保障基本需求的同时,抬高用电大户的用电成本,引导社会节约用电。在这个制度下,用电量能达到第三阶梯的应该是极少数,可如今,我们身边这么多人纷纷反映电价过高,就需要引起重视了。”
文章强调,“现有的阶梯电价标准是2012年7月1日实施的,距今已有八年的时间,当年的标准是根据当年的生活水平、用电量制定的。现在八年过去了,这八年也是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的八年,生活水平在提升,家用电器普及,用电量势必也在提升。”
事实上,江苏、广东等省份已在今年对居民阶梯电价进行了调整。
据江苏媒体“交汇点”2021年2月报道,记者从江苏省发改委了解到,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居民阶梯电价政策相关规定,江苏结合省情实际,进一步完善居民阶梯电价。据悉,新方案将于3月1日起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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