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爆出娱乐圈存在阴阳合同后,当局大幅度提高明星工作室的税率至42%,该规定已于8月1日起实施。新措施令娱乐事业盈利大幅缩水。
今年6月,中国国家税务总局发出通知,责成江苏等地税务机关调查核实影视从业人员签订“阴阳合同”中的漏税问题。
日前有媒体报道,税务总局将明星工作室的税率由6.7%大幅增加至42%,并且需要补交2018年1月至6月的税费。香港的《苹果日报》引述香港电影制片商HMV数码中国集团萧定一表示,已经收到了大陆新税制的通知。
河北资深媒体人朱欣欣接受本台采访时表示,当局大幅提高税率,一为敛财,二为平息民愤:
“这回这个增幅可能因为政府现在资金比较紧张,想通过这个方式敛财,我觉得提得过高。还有一个,是不是想借这个机会,通过这个事情平息一下社会各界对影视圈偷漏税的事情的不满。”
综合多家媒体报道,新税制对娱乐圈产生巨大影响,目前已有30套电视剧叫停,40几部电影不能开拍。因要补缴百分之35的税,已经有一家影视公司倒闭。
网民“五岳散人”在微博上撰文道:明星那种工作室的模式,把公司注册在给其优惠政策的地区,充其量叫做合理利用规则的避税,不叫做偷税漏税,那是政策法规在当时做的规定。查了这么长时间,没法儿用偷税漏税抓人,只能下个文件把税率提高上去,然后也只能让补缴前六个月的,已经说明了问题:在法律层面抓不到把柄。而这个重新规定税率只能看做是事后补窟窿,补缴是给群情激愤的大众一个交代。这就像今天政府规定闯黄灯算违法,您前六个月所有闯黄灯被拍下来都要按照新规处罚一样。不知道对如此任性的权力有什么可高兴的。
而媒体人吴先生认为,虽然税务局的新规十分苛刻,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最终的执行如何,普通民众依然不得而知:
“你说是42%,但是因为执行的人、地方的人他们是在暗处,或者说他们不是在舆论的中心,老百姓是关注不到的。他们到底是怎么处理的?我们是完全不知道的,这完全是不公开、不透明的。”
此外,《南方都市报》日前的报道指,广电总局或将下发新规,规定网络平台购买古装剧时,每集不得超过800万元人民币,现代剧每集最高不得超过600万元。剧集送审后,必须将剧组整体预算上报至广电总局,如演员片酬超过整体预算的40%,将禁止发放发行许可证。
特约记者:扬帆 责编:胡力汉、嘉远 网编:瑞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