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务院近日发出通知,禁止强制拆迁,违规拆迁,禁止用断水断电的方式强迫居民搬迁。这一通知是否会起到遏制强制拆迁,维护居民权益的效果?下面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安培的采访报道
中国国务院这个通知规定,拆迁补偿资金和安置方案没有落实的项目,将得不到拆迁许可证。拆迁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在拆迁工作中杜绝侵害民众利益的行为。北京的律师张星水先生认为,这个通知表明,中央政府已经认识到强制拆迁给社会稳定带来的负面影响:
(录音)
在中国,根据以前的政策,拆迁费用承包给施工单位,由施工单位决定施工方式和期限。国务院新公布的这个通知规定,今后所有拆迁项目,将通过招标投标或委托方式,由具备资格的施工单位拆除。房屋价格评估机构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和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合理确定市场评估价格。拆迁补偿金必须放在专门帐户里,专款专用,及时发放。中央政府这样的通知,能否起到维护居民权益的效果?北京西城区对强制拆迁不满的倪玉兰女士对此并不抱乐观态度:
(录音)
倪女士把自己在反对强制拆迁过程中人权遭到侵犯的遭遇,称为“北京天子脚下新窦娥冤”的故事。据倪女士介绍,她以前从事律师工作,2002年她因为在附近小区拆迁现场拍照,被警察打成残疾。之后,她多次上访,多次遭到监禁。星期四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的时候,她已经再次被警方监视居住达两个来月。在倪女士看来,国务院新发的禁止强制拆迁的通知,不一定适用于以前的强制拆迁案例:
(录音)
今年7月份,中国一些上访人士曾在北京申请万人游行,其中就包括倪女士等许多对强制拆迁不满的人。这些人希望通过游行,抗议政府通过强制拆迁,占用公民私有财产,造成许多人无家可归的行为。但这一游行申请没有得到批准,倪女士等人遭到警方的短暂关押或软禁。
以上是本台记者安培的采访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