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为反告美国政府 胜算几何?

中国华为公司周三正式起诉美国政府,指控华盛顿禁止联邦政府部门购买华为产品违背了美国宪法,并提出了三项法律依据。那么这家中企做出如此博人眼球的举动,胜算究竟有多大呢?

华为周三在其美国总部所在地德州一家联邦地区法院对美国政府提起诉讼,控告后者在没有出示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封杀华为,违背了美国宪法。

起诉书提到,美国总统特朗普去年签署的《2019财年国防授权法案》(NDAA 2019)第889条在未经任何司法程序的情况下,全面禁止本国政府机构购买华为的设备和服务,还禁止这些机构与华为的客户签署合同或提供贷款和资助。华为认为,这项条款侵犯了公司的基本权利。

绝地反击的公关打法?

研究宪法的美国霍夫斯特拉大学法学教授古举伦(Julian Ku)认为,华为的这一做法相当大胆,但也存在风险。

“这是一个极具攻击性的行为。这样一来,华为把自己拉进了美国司法系统,这也为美国政府要求华为公开他们的企业做法提供了途径,所以这的确令人吃惊。”

起诉书还列举了三条华为认为美国政府违宪的依据,分别是剥夺公权法案(bill of attainder)、平等保护条款(equal protection clause)以及三权分立原则(separation of powers)。有国内网友就华盛顿的做法评论说:“既然你们喜欢制定规则,就用你们的规则掀翻你。”

尽管这条消息再次引燃了不少中国民众的爱国情绪,但从事宪法研究的美国法律学者却并不看好华为。

美国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宪法与政治学教授兼香港大学法学教授刘岱伟(David Law)认为,华为算是出了一记公关狠招,试图改善国际社会此前对其积攒的负面情绪。

“华为起诉美国政府意味着华为有一些合理法律依据,证明禁止联邦政府部门购买华为产品并不合法。同时,当人们读到这份诉状时,华为或许能够让公众理解他们的动机。”

但他表示,因为法律依据不足,华为发起的这场诉讼很可能在审前动议阶段就会通过简易判决(summary judgment)而不了了之。也就是说,此案也许连庭审都还没到就被法官判定美国政府并没有违宪,不构成侵犯华为权利的行为。

学者:华为指控没有说服力

刘岱伟指出,华为就美国国防授权法案提出的三项违宪指控全都站不住脚。

首先,华为指控华盛顿剥夺公权必须要具备两个要素。第一,它被剥夺的权利是早在美国宪法修订的时候就被认定是公民的权利之一。第二,被剥夺的权利必须具有惩罚性。他分析说,十八世纪末的美国无论如何也不会预料到政府会对一家外企造成的国安威胁采取政策性措施,所以从历史沿袭上讲,这并不是公权的一部分。此外,政府有权自由选择它的供应商,而不予购买某公司产品的行为本身并不具有任何惩罚性。

“美国政府的意思是他们不会再和华为做生意,但这并不等同于刑事处罚一家公司。假如华盛顿明天说他们不会再购进波音公司的战斗机,这对波音来说相当不幸,但这并不属于刑事处罚。”

其次,华为认为美国政府单单封杀它一家公司表明它受到了不公待遇。刘岱伟解释说,平等保护条款长期以来主要保护的是种族和宗教平等。美国最高法曾多次表态说,政府部门只要在不违反这些人人平等的宗旨的情况下,是可以区别对待不同企业的。但是,华为的指控并不涉及任何相关公民权利。

此外,华为还提出美国国会通过立法途径裁定华为威胁本国安全违反了美国立法权和司法权相对独立的宗旨,但刘岱伟对此也不赞同。美国宪法第一条中说,国会有权征收赋税用于国防和国民的福祉。他表示,这就是说国会有自由支配经费的权力,因此美国政府决定不购置华为产品完全合乎宪法。

记者:家傲 责编:申铧 网编:瑞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