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日国际海洋法法庭新一轮法官选举中,中国政府提名的候选人段洁龙顺利当选。但这注定不是一场平常的选举,美国此前早已对中国的候选人表示了异议;段洁龙当选后,中国外交部就出来驳斥美国的阻挠。段洁龙当选到底会产生什么影响,又是否会在当前争议不断的南海问题上再掀波澜?
中国驻匈牙利大使段洁龙当选为国际海洋法法庭法官是在8月24日,这在南中国海是一个敏感的日子。这天,中国军方开始了在海南岛东南部海域的军事演习。
在同一天,中国军方还在渤海、黄海海域进行军演,一时形成了对台湾的夹击之势。
几件事情在同一天发生,似乎让中国在海洋问题上扬眉吐气,一扫过去一段时间中国总是在南海问题上受到美国和东南亚邻国指责造成的颓势。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赵立坚在8月25日的发言中强调,段洁龙是高票当选的,这表明了国际社会对中方候选人资质的认可。
“中方胜选再度证明,个别国家出于一私利围堵打压中方候选人是不得人心的,徒劳的。”
赵立坚显然是在暗示美国之前表达的对段洁龙候选资格的反对意见。
美国为什么反对?
作为国际海洋法法庭法官的人选,在法律背景上,段洁龙当然是不缺乏的。曾先后就读于西南政法学院、外交学院和美国哥伦比亚大学三大名校的法学专业,段洁龙可谓术业有专攻。此后,段洁龙又长期担任中国外交部的外交使节,目前他是在任的中国驻匈牙利大使。
真正让段洁龙受到美国政府非议的是他的中国身份。就在上个月,7月14日,美国国务院东亚和太平洋事务局助理国务卿史达伟(David R. Stilwell)就南海问题的讲话中表示,在中国的南海策略中,让中国官方的候选人就任国际海洋法法庭法官是其重要一环。他指出,这是不可接受的,
“就像2016年做出不利于北京的仲裁的常设仲裁法院一样,国际海洋法法庭是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为基础建立的。让中国的官员进入这个组织,就等同于雇佣一个纵火犯来管理消防队。”
史达伟在这里提到2016年不利于北京的仲裁自有其深意。就在四年前的2016年7月12日,位于荷兰海牙的国际仲裁机构常设仲裁法院,在中国缺席的情况下,就中国与菲律宾的南海争议下达了仲裁决定。五位仲裁法官一致判定,依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中国不享有基于九段线的历史性权利。
就在史达伟发表演说的前一天,美国国务卿蓬佩奥发表声明,一改之前美国对这一裁决的中立立场,宣布中国对南海的主权声索是非法的,并且强调,世界不会允许北京把南中国海当作其海上帝国。
国际海洋法法庭的职位成了中国的特权?
美国对段洁龙人选的反对显然与其南海立场息息相关。由于美国没有批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所以不能提名国际海洋法法庭法官的候选人,其影响力也受限。所以尽管有美国的明确反对,但段洁龙依然顺利当选。
国际海洋法法庭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成立于1996年,位于德国汉堡市,是专门审理海洋法案件的国际组织。法庭由21名独立法官组成,人选资格按区域分配;自1996年以来,亚洲一直分配有五名法官,其中四名长期由中国、日本、印度和韩国的官员担任。因此,除了第一次竞选之外,中国的人选从未经历过真正的竞争,每次都顺利当选。
目前在乔治·马歇尔欧洲安全研究中心任教的美国法学教授奥多姆(Jonathan Odom)在自己的博客文章中指出,担任国际海洋法法庭法官已经被中国看作是一种特权。
对于段洁龙本次当选,在美国的《中国战略分析》杂志社社长李伟东认为,即使国际海洋法法庭有中国的法官,也未必能起到实质作用:“虽然说和中国有关系,但是说要不按照国际海洋法,或者说特别偏向中国,或者拉拢其他的法官,在(这样的)国际组织内部也不容易做到。这就是一个象征性的东西。”
但2016年常设仲裁法院就中国和菲律宾的南海争端作出的裁决,其法律意义和国际意义近年来正逐渐凸显。东南亚国家联盟(简称“东盟”)在国际场合越来越频繁地引用这一裁决,驳斥中国的“九段线”主张。
美国国务卿蓬佩奥在7月13日的声明中也表达了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南海争端的决心。
过去几年,中国政府虽然一再否定2016年裁决的效力,但当下的国际形势有可能迫使中国政府日益重视在国际平台上利用现行法律规则来维护自身的立场。
熟悉国际海洋法法庭内部运作规则的纽约霍夫斯特拉大学(Hofstra University)法学院教授古举伦(Julian Ku)认为,中国虽然在国际海洋法法庭只有一名法官,仍然可以做一些文章。
他说,这些法官除了可以在法庭内部担任一些管理职务外,还可以参与具体相关案件的审理。“他们可以组成小的审理小组来处理具体争议,比如有一个十一名法官组成的小组就是关于海底领土争议的。”
他补充说,中国官员在国际海洋法法庭担任法官是中国的长期战略之一,让中国人在国际组织中长期担任领导职位,或许能让这些组织较少对中国持批评和反对态度。
但这么做有多大的作用仍然有待观察。就海洋纠纷而言,此前有传闻说,2016年南海仲裁中,菲律宾选择常设仲裁法院,而没有选择国际海洋法法庭的原因之一,就是为了回避后者的中国法官。但事实上,常设仲裁法院当时组成的仲裁小组,5名法官中就有三名是由国际海洋法法庭选定的。所以,国际海洋法法庭和常设仲裁法院在解决海事纠纷方面有密切的合作关系;即使国际海洋法法庭有中国法官,也未必会倾向于中国。
李伟东认为,中国将如何利用国际海洋法法庭这样的组织,还难以确定。他强调,中国的南海立场得到国际认可的机会越来越小,这也是中国一直强调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原因之一。
(记者:王允 责编:申铧 网编:洪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