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36名律师日前宣布成立律师团,为境内外非政府组织及个人提供咨询、顾问及代理服务。有律师团成员表示,中国新的境外NGO管理法实施后,NGO组织面临的法律风险不可避免将会增大。
中国当局推行的《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于今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根据新法,境外NGO组织在中国必须有一个官方的靠挂机构并定期向警方提交详细的活动计划。
1月3日,中国36名律师发出公告,宣布成立律师团,为境内外非政府组织及个人提供咨询、顾问及代理服务,内容包括:以电话、网络等方式解答法律咨询,就个案为非政府组织提供法律建议与意见,包括:注册、登记的法律许可与规避,内部制度与合约规范,项目开展与管理中的法律监管,资金管理与使用中的法律风险控制;起草、修改与法律审核相关合同、制度;就专项事务出具律师函、法律意见书;担任非政府组织常年法律顾问、项目顾问及专项事务法律顾问;举行专项法律培训、律师讲座及主题沙龙;参与非政府组织争议处理(协调/调解/谈判)及诉讼代理等。
吴魁明律师表示,成立律师团是一些律师的共同想法,相信还会有更多律师加入。
“新的制度实施或者法律实施,肯定会出现一些新的问题,所以大家有(成立律师团)这个想法。估计会还有人吧,大家都有这个意向吧。”
公告中说,新法扩张了公安的权力范围;使用了大量涵义宽泛的术语。类似条款诸如:境外非政府组织“不得危害中国的国家统一、安全和民族团结”,“不得损害中国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因该法未能指出界定这些行为的具体标准,境内外非政府组织及个人便无法有效辨别守法与违法之界限。
公告又指,依据俄罗斯的前车之鉴,2017年很大可能将会出现新一轮针对非政府组织的突击检查及管控。
美国《纽约时报》日前的报道以“忐忑不安”形容目前在中国的境外非政府组织。报道说,据官方估计,中国有7000个外国非政府组织,有些外国组织已经撤出,其中包括因为“对在中国运行的外国组织的高度审查,以及关于如何实施新法律的不确定性和信息缺失”而关闭北京办事处的美国律师协会。
律师团成员之一隋牧青向本台表示,新法实施后,境内外NGO组织面对的法律风险显然将会增大。
“感觉他们的成立,和生存环境各个方面都发生了变化,我们估计NGO这方面的法律风险应该骤然增加了很多,这个应该是律师的一个共识,在这方面律师应该是有业务空间的。事实上主要是这个环境在变坏,这也是个讽刺,这成了律师的业务机会。”
(特约记者:扬帆/ 责编:吴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