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庭仲裁能否解决中菲南海领土争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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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牙国际仲裁法庭近日裁定,该庭有权仲裁菲律宾和中国在南中国海的领土争端。中国政府星期五称,中国不接受、不参与该仲裁,海牙国际法庭的裁决无效,对中方没有约束力。有评论认为,中菲南海领土争端无法通过国际法庭仲裁解决。

据法新社、路透社等多家媒体报道,海牙国际仲裁法庭10月29号驳回了中国有关“菲律宾提请仲裁事项的实质是南海部分岛礁的领土主权问题,不涉及《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解释或适用”的主张,裁定该庭有权仲裁菲律宾就南海争议区域的领土主张对中国提起的诉讼,该庭还将进行更多听证,以就菲方论据的法律依据作出裁定。

中国外交部10月30号对此回应说,中国不接受、不参与菲律宾提起的仲裁,应菲律宾单方面请求建立的南海仲裁案仲裁庭就管辖权和可受理性问题作出的裁决无效,对中方没有拘束力。

中国和菲律宾近年因南海的黄岩岛主权归属发生纠纷。2013年,菲律宾把与中国的南海主权争端提交国际仲裁,希望通过《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寻求解决, 2014年3月,菲律宾正式向海牙国际仲裁法庭递交了书面陈述,质疑中国划定的“九段线”有效性,要求确认菲律宾拥有200海里专属经济区主权。不过,中国政府随后就通知海牙仲裁法庭,不接受仲裁。

现在美国的项小吉律师对此评论说:

“仲裁跟判决是两个不同的方式。判决可以是缺席判决,就是原告、被告双方,如果被告不在场的话,法官也可以作出判决,这类判决叫缺席判决。但是仲裁不存在缺席仲裁。仲裁必须是双方同意,双方到场,才可能作出仲裁。如果一起纠纷的当事方,一方提出要求仲裁,另一方不接受仲裁,那么这种情况下,仲裁就进行不下去。”

英国《金融时报》中文网10月30号报道说,菲律宾外交部对海牙国际法庭的裁决表示欢迎,期待法庭对该案的是非曲直展开进一步听证。美国的一位不具名高级军官则表示:“这是一个值得欢迎的重大消息。它显示了国际法可适用于南中国海领土冲突,并证明主权主张不是无可争辩的。”

美国托莱多大学政治学荣誉退休教授冉伯恭认为,中菲南海领土争端无法通过国际法庭仲裁解决。

“国际仲裁法庭没有权力强迫任何一个国家接受仲裁。如果一个国家不接受仲裁,按照国际法的规定,国际仲裁法庭的判决对拒绝接收仲裁的国家是没有效力的,没有约束性的。菲律宾当然也很清楚这个情形,很清楚国际法的这个规定,但它继续向国际仲裁法庭控告中国。它的目的并不是希望仲裁法庭能解决这个问题,而是要使中国的国际声望受损失,显示中国不接受国际仲裁。中国和菲律宾对南海岛屿的争执,不可能由国际仲裁法庭来解决。”

美国海军“拉森号”驱逐舰10月27号驶进了中国在南中国海一座人工岛礁周边12海里水域,引发中国政府抗议。

冉伯恭教授对此评论说:

“我认为到目前为止在这个争执方面,美国和中国双方都达到了自己有限度的目的。在美国来说,已经表态了,我不承认你人造岛的12海里领海主权的声明,我派军舰来过一下。在中国来说,你在我领海里过,我也派了军舰来跟随你,也警告了你,也抗议了,要求你以后不能再这样做。那么双方都有了面子。现在主要是面子问题。”

据《金融时报》的报道,目前全球30%的贸易活动要经由南中国海实现。过去两年,中国加大了在南中国海的活动力度,增加了海警船的巡逻次数,还通过在礁石和珊瑚礁周边吹沙填土,建造多个人工岛。目前,其中一个被称为永暑礁的岛屿上已修建了一条3公里长的跑道,用以起降军用飞机。

(记者:林坪 编辑: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