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政府最近规定,煤矿事故发生后,矿主对每个死亡矿工的经济赔偿不得少于20万元人民币。山西省政府希望这个措施能促使矿主加大安全生产方面的投入,避免事故的发生。这样的措施是否会达到预期的效果?自由亚洲电台记者安培邀请现在法国的中国工人权利活动人士蔡崇国先生和曾在安徽淮南矿业学院工作,现任美国民间组织“中国大赦”主席张先梁先生就此进行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