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维权人士吕耿松二审维持原判

浙江维权人士吕耿松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刑4年,他不服提出上诉,但二审仍维持原判。他在看守所写下的诗被传抄。自由亚洲电台记者高山采访报道

今年2月5号,浙江民间维权人士吕耿松被一审法院——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所谓"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判刑4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吕耿松的律师莫少平说,吕耿松不服,提出上诉,但 2008年4月14号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结果是维持一审判决,

“不服上诉,二审的裁定已经下来了,还是维持一审判决。”

记者:“那么,现在的案子你们准备怎么做呢?”

莫少平:“今后如果要申诉的话,还可以进行申诉,只能是这么一个法律救济的渠道。”

吕耿松,浙江省杭州市人,生于1956年1月。1983年毕业于杭州大学历史系。他曾在浙江高等公安专科学校任教,但因为支持民主改革而在1993年被革职。吕耿松后来成为自由撰稿人,2000年在香港出版了他撰写的《中共贪官污吏》一书。莫少平律师说,杭州检察院作为公诉机关从吕耿松写的100多万字中挑选出10多篇文章,在《起诉书》中列举其中的四百多字,并以此认定吕耿松犯有“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十分荒唐。这种因言定罪的作法严重践踏了吕耿松的言论自由权利,也违背了中国政府已经签署的《公民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

吕耿松的妻子对自由亚洲电台记者表示,4月18号,吕耿松被从羁押他的杭州西湖看守所转至西郊监狱开始服刑。与此同时,吕耿松在看守所写的诗词被带出,并很快在浙江民间维权和民主人士中复印传播,

记者“你先生被关进去之后,你去看望过吗?他的情况怎么样?他的身体怎么样?”

吕耿松的妻子:“我昨天看过了,情况不好。22个人一个房间,16张床。他的精神状态还好。”

记者:“他在里面可以写文章和看书吗?” 吕耿松的妻子:“因为时间太短,没有来得及说。昨天不是探监的日子,看到我去了,就让我见了见。”

吕耿松的妻子说,他丈夫因为在网上发表《论当代中国黑社会的社会基础》、《建立公民弹劾制度》、《建立刑事连带责任制度》等政论文章而得罪了浙江地方官员,对他判刑完全是打击报复,

记者:“吕耿松是不是会继续提出上诉?”

吕耿松的妻子:“我见他的时候旁边有警察,不让我们多说。他们在监视我们,站在我旁边,一个站在吕耿松旁边,不让我们说。”

吕耿松的妻子呼吁国际人权组织关注他丈夫的命运,敦促浙江当局早日释放吕耿松。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高山的采访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