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福州从事IT工作的游明磊先生是这封公开信的署名人之一,他本人在这封信上签名后,也遭到当地警察的骚扰,并被请去“喝茶”,他对本台记者说, 12月28号早上9点一直到下午4点多,余男一直警察被问话。
“现在余男放出来了吗?”
游明磊:“出来了。”
记者:“发起信能有个说法或者什么的吗?”
游明磊:“没有说法。这封信已经到公安部了。”
记者:“现在还没有任何回应或者什么?”
游明磊:“回应就是把我们抓起来,基本上就是请你‘喝茶’就是了,问问什么目的之类的,反正就这些。他们就这一套嘛。这个东西大家都很熟悉嘛。”
游明磊先生说,声援陈光诚公开信的另外一位发起人是北京经济学院的教授王铮,他星期三也被警察传唤了。游先生说,他们写这封信是为了请求全国人大 调查解决陈光诚事件,他认为,陈光诚作为一个守法的盲人公民,因检举地方政府不法行为遭报复入狱,出狱后又被当地政府限制人身自由至今,其遭遇令全国各地网友激愤,纷纷自发组织前往探望,
“这个不光是精英份子吧。我想是一个正常人都应该会愤怒。一个残疾人没有做任何侵犯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的事情,他却受到这种不公正的待遇。我想是一个人都会愤怒。”
广州的维权人士郭春平也是这封公开信的署名者之一,他们几位署名人曾经 联系临沂市、山东省两级人大的代表联络处,寻求人大代表干预,希望和代表共赴东师古村见证事实,但两级人大均拒绝提供任何帮助。
“这个刚开始是余男和另一个教授搞的。你看很多人都去东师古村,都受到了粗暴的对待。当地政府也都没有进行处理。按照法律上来讲,全国人大是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余男他们就想通过全国人大这种方式介入这件事情,因为在法律上人大对政府有一个制约的作用。”
郭春平说,他们在公开信中还要求废除违宪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他认为,集会游行示威是公民表达共同意愿的基本活动形式,是受宪法保证的公民基本权利。 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但自1989年10月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后,公民集会游行示威的权利被公开剥夺,导致中国公民无法表达共同心愿,
“当局担心民众上街就做了一些不合理的规定。我们同时也呼吁废除这一点。所以《宪法》规定公民有游行示威权的。但是各个省、各个地方政府又做了一些规定,从一些方面进行限制。你知道一个法律有时候它名义上是一个法律,但是它又是一个剥夺公民权利的法律,那这样的法律就是一个恶法,这个恶法如果经过一个不民主的政府发布出来之后,用这种恶法来剥夺公民的正常权利,这显然是一种不符合民主的做法。”
接受采访的两位人士都表示,他们还呼吁全国人大给山东临沂政府施加压力,尽快恢复陈光诚的自由,并废除《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保障公民自由集会的权利。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高山的采访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