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十二号开始,一份起自大陆《环球时报》,有关德国法庭的一个宣判的报道,在大陆、台湾,以及欧洲华文网路迅速流传。它关系的是,一对来自中国大陆的难民夫妇,拿台湾情报机构钱,骗取德国社会福利,一一年又返回中国大陆定居的事件。对于这个报道,旅德社会学家王容芬博士在研究和调查后指出这则新闻多处错误,并质疑其动机和背景。
上周五,四月十二号开始,一则有关德国法庭宣判一对来自中国大陆的难民夫妇,拿台湾情报机构的钱,骗取德国社会福利的判决,由于大陆的《环球时报》的报道而迅速在大陆、台湾,以及欧洲的华文网路报刊流传。由于这则报道的很多说法偏离常识,因此引起旅德著名社会学家王容芬博士的注意。关于这则新闻,十四号她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王容芬博士首先对记者说,“关于这则判决《环球时报》反应非常敏捷。判决公布第三天它的驻德记者就发消息,说他看了判决书,还说他采访了社会法院的某位工作人员。但是他的报道根本就没有原因判决书,他援引的是根本还没有出版的《明镜周刊》,而且一张嘴就错了,他把《明镜在线》(Spiegel online)改成了《明镜周刊》,而且还把州法院所在地策勒改成了吕纳堡,吕纳堡是地方刑事和社会法庭所在地。结论则来了一句‘据报道’,据哪儿的报道?‘这对夫妇已经在二零一一年九月被遣返回中国’,他加上了个‘遣返’两个字,性质就完全变了。德国政府居然敢于遣返有定居权的中国‘难民’,这是什么性质的问题啊!所以《环球时报》这个报道,我就认为它是别有用心。”
关于这个宣判,王容芬博士具体介绍说,“四月十号下萨克森州的社会法院新闻办公室公布了这个法院八庭三月六号对于一对中国夫妇冒领社会救济的终审判决。判决书十八页,没有明确提出当事人的姓名,但是公布了他们的年龄、出生地和国籍。他们俩人分别出生在一九四八年和一九四九年。”
根据这十八页的判决词,王容芬博士对整个事件具体介绍说,“二零零六年六月的时候,下萨克森州的刑事警察局通知这一对夫妇所在的城市,它用了一个缩略语,‘K市’,详细地指证了这一对夫妇的男方所开的德意志银行账户,从一九九七年二月三号到头一年的十二月二十二号,由台北的好几家银行八次汇入总计三万三千九百七十一块一毛一马克。除此之外,当事人的儿子开的账号上也有银行汇款,比他爹的还多。二零零二年汇进了三千五百五十点二七欧元,二零零三年两千三百五十四点七三欧元,二零零四年汇进了一万二千四百二十三欧元。他们所在的市接到州刑事警察局的通知后,十一月就通知他们退还在此期间冒领的社会救济。”
对此,这对夫妇多次并且乃至向上级法庭进行申诉,但是都遭到失败。到二零一一年,这件事情更突然从民事问题转成了刑事问题。“二零一一年七月十四号这件事情突然转了。吕纳堡刑事法庭判处这两人犯有骗取社会救济罪,他们不服,提出上诉,二零一一年八月十七日庭辩突然决定‘临时停止执行处罚’。但是我们不知道当时判的是罚款还是罚坐牢,一个月就变了,‘临时停止执行处罚’。然后到了二零一一年十月二十六号,又过了两个月,刑事法庭又是用了一个词,‘临时撤销处罚’,也没说什么道理。然后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俩人就返回中华人民共和国永久定居。这是州社会法院的判决书里这么叙述的。”
对此王容芬博士进一步质疑说,“这两个‘临时’在法律上都非常反常的,因为导致了一个更加说不通的结局,这就是,这对领台湾情报部门的钱,骗得过社会救济的,中国难民,立马就回中华人民共和国定居了。所以我说这对夫妇非常神秘啊!跟中华人民共和国有什么特殊的关系呢?判决书中没说他们的现在住址,只是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既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在那么艰难的情况下居然接受了他们回国定居,这是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替他们来赔偿这个呢?”
特约记者:天溢